|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烟尘灰 | 燃料废渣 | 300.000 | TO | 挂账后付款 | 承德金隅 |
| 1、限价设置:竞价限价为到位价791 元/吨(含税,税率13%),降幅为8元/次。 2、质量指标:Qnet.ar≥5800kcal/kg,全水≤5.0%,St.ad≤1.0%,长边粒径≤10mm,CL-≤0.20%,80μm筛余≤20%; 3、暂估采购数量:300吨; 4、执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 6 月30 日止; 5、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若中标方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黑名单。 6、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10%。如签订合同后卖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该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并对该供货商冻结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处理。 7、违约考核: 1)水分≤5%,每超1%扣款合同含税单价的1%; 2)长边粒径≤10mm,每超1mm,扣款1元/吨,大于15mm买方有权拒收; 3)80 um筛余≤20%,每超1%,扣款1元/吨:大于30%买方有权拒收; 4)5500kcal/kg 时≤实际检测热值<5800kcal/kg,按照合同价格/5800*实测热值进行结算。 5000kcal/kg 时≤实际检测热值<5500kcal/kg,按照合同价格/5800*实测热值*0.9进行结算:4000kcal/kg 时≤实际检测热值<5000kcalkg,按照合同价格/5800*实测热值*0.8进行结算;实际检测热值<4000kcalkg不予结算; 5)St.ad≤1.0%,每超出0.1%扣款10元/吨,如影响买方生产使用则停止进厂; 6)CL-≤0.20%,每超出0.1%扣款10元/吨,氯离子大于0.4%,买方有权拒收; 7)对于在供货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除本车次不予以结算外.还处以100000元/次罚款,终止合同并列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黑名单。生产过程中小仓取样验证并作为争议解决的物资证明; 8)卖方应保障所送货品的均质性,若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造成买方用煤量出现较大波动,则按照用煤量增量的双倍对卖方进行扣重处罚,若造成买方减料运行超过10吨,则按照用煤量增量的三倍对卖方进行扣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