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赤峰高新区东山产业园综合管廊广钢二期至金通段管位公开出租(租金底价:523200元/年,租期16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261595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03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9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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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72314.38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09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申信华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租金底价(元) | 523200.00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赤峰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赤峰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出租标的为赤峰高新区东山产业园综合管廊广钢二期至金通段管廊管位,起止为赤峰市东山园区内金通铜业厂区到广钢气体厂区,纵梁式管架(桁架)结构,建设总长度为253米,竣工日期为2026年1月16日,截止评估基准日正常使用,为全新状态。 2、本次标的披露数据仅供参考,租赁范围及尺度以实际勘验现状为准,成交后租赁价格不因实测差异进行调整,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本次租赁期限为16年,租期内租金不变。 3、承租方负责自行组织安装相应管道、智能监控系统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管道或设施的建设安装时应遵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程、规范和标准,须满足管廊管位设计要求。并确保其在管廊管架范围内的管道或设备的施工、改建、维修等不影响其他用户的管道或设备的正常运行。 4、承租方须亲自现场勘验,全面了解管位、消防、安全防护及标的使用相关全部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现状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拒绝履行承租义务。标的勘验:公告期内可提前预约现场查看,勘验 联系人:梁经理 18304765211(请各意向方在工作日期间预约)。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每自然季度支付一次,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首期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支付,剩余租期每个自然季度首月10号前支付(如遇法定假日顺延)。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因空间、尺寸、实测数据差异调整。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设施披露参数与相关部门核定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4、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缴纳首期租金,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完成交接。 5、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各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应由产权持有方承担的法定税费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运维、能耗、清运、设施校验、行政规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同时转受双方在公告中所涉及的财产和风险(如有)向国内注册的保险公司进行充分和足额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 6、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标的变卖、转租、转让、抵押。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标的的使用情况,发现损坏标的、违规使用等情况,有权制止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责任。 7、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本次出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如有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结构破损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明确并加强租赁期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承租方与出租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同时签订《综合管廊安全环保和运维管理协议》。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电话预约, 联系人:梁经理 18304765211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6-03 09:00:00 至 2026-06-09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6-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承租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承租方承租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上述违约行为且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6-03 09:00:00-2026-06-10 11: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年租金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 附件下载 | 承租申请书 \(2025\).doc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847656575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 咨询地址 | 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3楼1314 |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18586095993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