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原因 | 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后,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对原评标结果进行复议,并于2026年6月1日开展了复评工作,现对复评结果进行公示。 |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达州南站、南充北站、遂宁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一批暖通设备)招标 NT-02 中央空调主机 | ||
| 项目业主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7780647442 |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78064744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881855300 |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6-04-23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06-02 至 2026-06-05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5533128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 名 | / | 0 | 0 | |||
| 第二 名 | ||||||
| 第三 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智慧华勤(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1900819051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 联系方式:028-86485889;028-86431053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 变更原因 | 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后,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对原评标结果进行复议,并于2026年6月1日开展了复评工作,现对复评结果进行公示。 |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达州南站、南充北站、遂宁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一批暖通设备)招标 NT-02 中央空调主机 | ||
| 项目业主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7780647442 |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78064744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881855300 |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6-04-23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06-02 至 2026-06-05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5533128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 名 | / | 0 | 0 | |||
| 第二 名 | ||||||
| 第三 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智慧华勤(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1900819051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 联系方式:028-86485889;028-86431053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 名次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标段名称 |
| 1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 4895321.0元 | NT-01 机房专用空调 |
| 2 |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7082900.0元 | NT-01 机房专用空调 |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标段名称/包名称 |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供货业绩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3)业绩要求。投标人未提供生产制造经验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5)其他要求。 | NT-01 机房专用空调 |
| 广东迦南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不具备15年及以上机房专用空调的生产制造经验,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5)其他要求 | NT-01 机房专用空调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供货业绩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3)业绩要求。 | NT-01 机房专用空调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业绩:1.新建上海至杭州铁路客运专线上海联络线,2.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业绩:1.新建南充至巴中高速铁路四电工程,2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内蒙段)弱电集成工程。 |
| 名次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标段名称 |
| 1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32033240元 | NT-02 中央空调主机 |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标段名称/包名称 |
|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供货业绩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运行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3)业绩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离心式冷水机组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高效地源热泵机组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5)其他要求 。3.投标人未提供生产制造经验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5)其他要求。 | NT-02 中央空调主机 |
| 智慧华勤(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为代理商,不满足招标文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要求。 | NT-02 中央空调主机 |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 投标人高效地源热泵机组分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属于重大偏差。 | NT-02 中央空调主机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第一中标候选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业绩:1.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及站区工程,2.武汉站候车室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
| 变更原因 | 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后,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对原评标结果进行复议,并于2026年6月1日开展了复评工作,现对复评结果进行公示。 |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达州南站、南充北站、遂宁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一批暖通设备)招标 NT-01 机房专用空调 | ||
| 项目业主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7780647442 |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78064744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881855300 |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6-04-23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06-02 至 2026-06-05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7472974.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 名 | / | 0 | 0 | |||
| 第二 名 | ||||||
| 第三 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广东迦南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不具备15年及以上机房专用空调的生产制造经验,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5)其他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不具备15年及以上机房专用空调的生产制造经验,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 (5)其他要求。 |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 (13)其他资料②投标人须完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1900819051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 联系方式:028-86485889;028-86431053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