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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南沙街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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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1-440115-04-01-382512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
标段名称 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拟对 33 条道路、15 处公共区域及周边进行暗区补光改造,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开挖及修复)、照明工程、外电工程。(具体数据以政府可研批复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2.2.2.1项目建设管理范围:承包人对项目建设进行总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为发包人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投资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征地拆迁、用地报批、树木迁移、周边条件摸查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施工项目管理、BIM管理(如有)、档案信息管理、结算、决算初审等服务,代表发包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质量、计划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如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须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2.2.2.2监理范围: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BIM管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勘察管理服务、工程设计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工期(交货期) 2.2.3服务期限: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45.50207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凤凰大道、南沙大道等道路为城市主干道。注:
(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1项目负责人由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6-03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25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25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6-25 10:00:00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9910657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塔7F
招标代理联系人 任君 联系电话 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053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本项目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南沙街
标段(包)名称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0601-100005-9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盖章发布-招标文件.pdf
附件名称 2盖章发布-招标公告.pdf
附件名称 3招标文件-发布.docx
附件名称 4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合同(发布).pdf
附件名称 5招标公告-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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