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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t 山东财金昌邑市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n

公告-招标公告
山东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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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次为山东财金昌邑市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昌邑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山东省昌邑市,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省财金锦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建设规模:昌邑风电项目风电场场址位于山东省昌邑市,规划装机容量为210MW,并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送出至国家电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财金昌邑市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昌邑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如下:
(1)可研报告;
(2)编制风场微观选址报告;
(3)岩土工程勘察(初勘);
(4)提供风场测风服务;
(5)取得项目核准意见;
(6)取得电网接入批复;
(7)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核准用);
(8)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风电项目);
(9)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升压站);
(10)民用机场风控专题(不涉及管控区的):机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出具机场净空报告和机场位置关系图;机场航行影响咨询服务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开展该项工作);
(11)取得各有关部门支持性意见;
(12)地形图测绘/报告;
(13)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通过扫描防伪报备二维码可查询);如因公司成立晚于要求年份,导致无法提供上述审计报告,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通过扫描防伪报备二维码可查询)。注:如未取得2025年度审计报告,可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通过扫描防伪报备二维码可查询)。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完整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单个项目容量不小于150MW(提供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工作范围页、可研报告封面页、签字页等证明材料),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方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取。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土木工程类专业或电气工程类专业)及以上职称,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过完整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业绩,单个项目容量不小于150MW(提供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工作范围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页或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可研报告封面页、签字页等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成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供拟承担工作所需要的资质证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并对相关工作结果直接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⑦联合体成员方应认可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并认可对联合体成员方具有法律效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9、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出具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等,须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6-09 0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1)投标参与方式:投标单位需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进行注册(无需办理CA锁),注册后搜索该项目并点击投标参与按钮(投标单位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
(2)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③审计报告④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在投标人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⑥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承诺函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⑨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信用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⑩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⑪无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⑫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⑬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投标人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一个文件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加盖公章(要求材料内容清晰可辨、pdf格式)发送至sdzb910@163.com,发送成功后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进行审核确认。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领取。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均需提供①、③、⑦、⑧、⑨、⑩、⑪项标题对应文件,②、④、⑤、⑫、⑬项标题对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根据联合体分工提交,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4.3招标文件工本费:450元,售出不退(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汇款时请备注编号0627-26101200655)。招标文件费用账户:公司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银行账号:227305483177。行号:104451038330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6-26 09:00:00
 3、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2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6-26 09:00:00
 2、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2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home)、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财金锦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卜庄镇政府街1号北侧100米路东房屋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531-6636629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
 
联系人:王华山、董丽华
 
联系电话:0531-81917501、13361033360
 
九、其他说明
  招标单位业务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31-6636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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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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