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区慈航路小学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慈航路小学改扩建项目监理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郑州航空港区慈航路小学改扩建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提供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项。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3)类似公共建筑项目: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
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河南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
3.5.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51.10万元
五、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下达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下达书面合同终止通知之日止,工程审计及工程质保期内监理人仍负有监理服务义务。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371-60600311
八、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371-63225115
相关附件:拟公示招标文件内容,应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交易中心要求格式上传交易平台。
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版-郑州航空港区慈航路小学改扩建项目监理(1).pdf
3.00MB

招标文件预公示-郑州航空港区慈航路小学改扩建项目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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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0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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