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项目名称 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气体分析仪维保 二、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气体分析仪维保资质或相关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资质 2.投标单位须提供近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以及同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三、工期要求:接到甲方要求时间到厂进行维保。气体分析仪维保完毕投入使用后各项气体检测数值正常,达到甲方工艺使用要求。 四、 服务内容及要求: 窑尾高温气体分析仪 XH-KILN4000 1台 分解炉气体分析仪 WGHTEC4000 1台 一级气体分析仪 SCS-900A 1台 SCR气体分析仪 SCS-900C 1台 SCR气体分析仪 SCS-900UV 1台 1、合同有效期内服务方必须每个月对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气体分析仪进行不少于 1 次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服务方在24 小时内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并在完成维保工作后由委托方对接人员组织验收工作。 3、如分析仪故障导致元件损坏需要返厂维修(如仪器仪表),服务方应提前发放相应备件到厂,以避免因元器件损坏导致分析仪无法正常使用。 4、保证四台气体分析仪的正常运转,运行中出现故障,服务方在 24 小时内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如未达到目标,将根据现场情况对服务方进行500-1000 元的罚款。 维修要求: 1、维修项目明细表中标明的气体分析仪配件必须按照约定品牌100%使用原厂配件。如发生质量问题,通知服务方进行检修,服务方在 24 小时不能到位,委托方有权代其检修,将根据现场情况对服务方进行 500-1000 元的罚款。 2、服务方在服务期间,如不服从管理影响气体分析仪维修质量,或出现推诿维修或维修不及时导致委托方其他设备被迫停机的情况,累计出现 2 次,服务方将不得再参与委托方业务。同时,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服务方必须赔偿委托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服务方人员进行气体分析仪维修保养工作需执行设备厂家制订的设备安装、维修操作规程和规范,保证配件更换后达到原厂质量使用标准。 4、要求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往返运费;报价方可进行现场勘察,如因未进行现场勘察导致报价偏差,由报价方承担相关责任。 五、结算方式: 每月根据实际维修数量按照维修项目清单内收费标准进行统计结算,经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后,根据结算金额服务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挂账后支付90%结算款,剩余10%为质保金,验收满6个月无故障支付质保金。 付款方式:委托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维修服务费用。 六、现场踏勘: 双良公司于2026年6月 1日下午14:00统一组织踏勘,报名单位可以参与现场勘察,未进行现场勘察导致报价不合理,定标后不签署合同的其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踏勘 联系人:贾晋,电话:13643475851 备注:报价时需将报价单(需加盖公章)上传至附件中,报价附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在“下载标书”处下载),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