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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江宁区上坊保障房片区觅秀东园1幢101室至104室房产整体出租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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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320100FB00597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江宁区上坊保障房片区觅秀东园1幢101室至104室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上坊保障房片区觅秀东园1幢101室至104室房产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6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觅秀东园1幢101室、觅秀东园1幢102室、觅秀东园1幢103室、觅秀东园1幢104室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947.3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约2013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房屋预留水电接口,房屋为在租状态,以房屋到期腾退后的现状交付
      2.7 招租业态: 商业(电动车销售及维修、殡葬类及废品回收除外)
      2.8 其他说明:
      
(1)楼层:1-2层
      
(2)装修程度:目前为简装,以房屋到期腾退后的现状交付。
      
(3)目前租赁状态:在租(原租赁合同将于2026年7月20日到期),以房屋到期腾退后的现状交付,房产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39.7600
      3.2 租期(月): 96个月 (首年含3个月装修改造免租期,其中首年首期免租3个月)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相当于6个月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2)意向承租方须接受《意向客户须知》《承诺函》等文件(具体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中所列条款,登记时盖章并签名确认后提交。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该标的出租业态,不得转让、转借、整体转租或擅自调换使用,须守法经营,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令的经营业态禁止进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前3年不变,第4、5、6年在第3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7、8年在第6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2)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房屋到期腾退后的现状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完好性。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处于在租状态、房屋权属、土地性质、规划、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装修改造所需必要条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并自行就该物业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涉及营业相关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接受以房屋到期腾退后的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备案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中选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自行办理房屋装修、消防、环保等报批手续,费用及责任自理。
      
(3)中选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营,承租方在运营过程中如需将部分物业用于对外招商,应先向出租方报备并取得许可后,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承租方须将招商商户合同信息及时上传至颐悦惠社区商户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4)意承租期间承租方根据需要自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结构进行加固、拆除、装修、改造、维修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房屋初始功能设计及房屋初始消防设计功能,改造装修的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提交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需根据拟经营业态在原有消防设施基础上完善消防设备设施,并及时办理消防、环保等报批手续,使其符合合规经营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本次出租房产为南京安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房产,中选承租方需与南京安通置业有限公司、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7)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现场咨询)、桂女士(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 18020165667、025-86677296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6号4号楼4楼(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搬迁至南京市雨花台区岱山中路2号,在递交报名资料前请提前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25-68255020
附件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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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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