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批准开展,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现对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
2.2询比范围
协助采购人完成三年高新有效期内(即2025年、2026年、2027年)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免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2.2.1协助公司完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参考省科技厅新编制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账操作指南》,协助完成2025-2027年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使研发费用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审计、税务机关对研发费用的检查。
2.2.2协助公司完成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收入归集,规范知识产权与产品(服务)之间的联系性,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收入占总收入60%以上的要求,顺利通过各级审计、税务机关对高新技术企业收入的检查。
2.2.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对2025-2027年度研发人员及科技人员进行归集整合,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人员的要求。
2.2.4协助完成2025-2027年度国家科技部和统计局所要求申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等报表。
2.2.5协助完成2025-2027年度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减免(享受15%所得税税率)工作,协助完成税务部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检查工作,确保能顺利维护高新资质。
2.2.6协助公司完善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制度,做好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具体包括:
(1)健全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制度,规范立项报告、立项决议、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等立项文件的管理;
(2)指导做好每一个研发项目实验数据、测试报告的收集整理;
(3)指导研发成果的结题验收,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
2.2.7 规范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及入账工作,使公司研发费用满足相关科技、财税部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核查要求。
2.2.8 协助公司顺利通过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2.2.9 协助准备好以下税务备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服务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2.3服务单位数量:1家服务单位。
2.4服务时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申报全部工作为止;前述三个年度相关申报事项,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办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询比采购公告附件2。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比,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2 对于有上述3.5.1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6年 6 月 3 日至2026年 6 月 5
日23时59分,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工程管理部(技术(信息)中心)办公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01165458@q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9 日 10时,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工程管理部)。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5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和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cjlq.com/)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917141963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2026年 6 月 2 日
附件1
作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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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项目内容
| 作业内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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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合同包
|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
|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具体见项目概况及询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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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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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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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合同包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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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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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100 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2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 2026 年 3 月、 2026 年 4 月、 2026 年 5 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1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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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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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合同包
| 近3年承担过3个国有建筑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含高新减免)或高新认定申报业绩。
注: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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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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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对以上信用状况供应商应作出信用承诺(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四)信誉情况表)。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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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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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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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承担过1个国有建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含高新减免)或高新认定申报服务的业绩,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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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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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人员配置为一个合同包的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附表中填报主要人员,不得低于上表要求,成交之后,采购人将进行核查,如果填报的主要人员低于上表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2.项目负责人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需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附件3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5-202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咨询服务询比采购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签字)
注:报名表发送邮箱时邮件主题应注明“***公司参与***项目采购报名”
附件:
附件.docx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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