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33%)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33%)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6]哈产交ZZ001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06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07月31日 | ||||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345.03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33.0 | ||||
| 增资企业承诺 | |||||||
|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交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承诺将按照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等要求和条件择优选择投资方并签订增资协议。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 竞价须知在交易公告相关附件中下载并查看 | |||||||
|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33%)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6]哈产交ZZ001 | ||||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345.03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33.0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264.0 | ||||
| 是否参与增资 | 股东参与增资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6.0 | 37.0 | ||||
| 2 | 新股东一 | 240.0 | 30.0 | ||||
| 3 | 新股东二 | 264.0 | 33.0 | ||||
| 合计 | 3 | 800.0 | 100.0 |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本次增资终止: (1)未征集到任何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经全体现有股东一致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决定终止本次增资; (3)因不可抗力、法律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次增资无法继续实施; (4)发生其他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若因本条第 (1)项情形导致增资终止的,增资企业可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调整增资方案并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终止信息披露。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1)若征集到一家符合增资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经增资企业确认投资资格后,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2)若征集到两家以上符合增资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经增资企业确认投资资格后, 则采取竞价方式成交 | ||||||
| 募集资金用途 | 1. 生产经营扩大:210万元 2. 技术研发投入:105万元 3. 市场渠道建设:220万元 4. 补充流动资金:497.49万元 |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原股东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步参与增资,其增资不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征集。增资企业拟募集资金总额最低为人民币1,032.49万元,其中原股东供热集团增资373.79万元(2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7.7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引进两家企业分别增资313.67万元(2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3.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和345.03万元(26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1.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同步发布两个增资公告;若任意一个公告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本次增资事项(两个增资公告)均终止。 2、尽职调查的安排:公示期间,合格意向投资方可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3、增资企业债务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 日,增资企业负债合计为1.11万元,无重大债务。 4、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1)股东会:由三方股东组成。普通决议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修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设5名董事。供热集团委派2名,新股东一委派2名,新股东二委派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由供热集团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设有董事会僵局处理机制。 (3)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建议由新股东一推荐;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由供热集团推荐;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具体详情请咨询增资企业。 5、标的企业现有职工0人,增资后,增资企业根据业务需要自主招聘员工,现有股东不承担人员安置义务。 6、因企业增资涉及的职工安置要求:公司目前职工0人,不涉及职工安置。 7、因企业增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由增资后公司继续承继。 8、意向投资方需认可并助力增资企业“ 医疗洗消+智慧后勤+区域拓展 ”的发展战略。 9、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1)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投资方按募集资金的1%向哈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缴纳。 (2)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投资方按募集资金的5%向哈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缴纳。 (3)投资方须在《增资合同》生效后将交易服务费在3个工作日内汇入哈交所指定账户。 |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
| 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 详见本公告 | ||||||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
| 增资企业名称 | 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08-18-1号海富山水文园漫香林D6-1栋-1层1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雪明 | 成立日期 | 2023年02月16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实收资本(万元) | 10.0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230110MAC79WL05J | ||||
| 经营规模 | 微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农业园艺服务;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赛事策划;洗烫服务;洗染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病人陪护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涤机械销售;图书出租;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消毒器械销售;医疗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 |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0 | ||||
| 增资前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0.0 | ||||
| 合计 | 1 | 10.0 | 1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项目/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资产总额 | 25.74 | 11.52 | 11.86 | ||||
| 负债总额 | 15.04 | 0.68 | 0.68 | ||||
| 所有者权益 | 10.70 | 10.84 | 11.18 | ||||
| 营业收入 | 1.98 | 16.63 | 16.74 | ||||
| 利润总额 | 0.74 | 0.14 | 0.35 | ||||
| 净利润 | 0.70 | 0.13 | 0.33 | ||||
| 审计机构 | 哈尔滨汇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哈尔滨汇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哈尔滨汇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审计结论 | 无保留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4.18 | 1.11 | 13.07 | |||||
| 2026年03月31日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46.45 | 1.83 | 1.73 |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5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件类型 | 会议纪要、批复 |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 中共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关于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 ||||||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主体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合规要求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决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三)出资能力 具备一次性实缴出资的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其用于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不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贷资金、信托资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或结构化融资产品资金,且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 (四)行业匹配 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标的企业业务相关的产业背景或资源优势。 (五)股权锁定承诺 意向投资方应承诺:自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未经原股东供热集团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标的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锁定期届满后,若投资方拟转让股权,标的企业其他全体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报名材料要求 凡参与本次增资,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并于公告报名截止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增资企业;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与后续竞价流程: 1、截至 2026 年5月10 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截至 2026 年5月10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未满三年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 3、截至 2026 年5月 10日无重大未决诉讼、不影响履约能力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上述均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给增资方。 (七)、其他事项 1.投资方具备优势与业务协同落地 意向投资方应在东北地区及省内外医疗机构领域拥有广泛客户资源与行业渠道资源,具备市场深度开发与业务拓展能力;需依托自身存量市场渠道、行业人脉及合作机构资源,协助完成医疗洗涤行业的资质申报、体系认证、行业协会组建、项目立项及政策申报工作;深度拓展标的企业现有及未来关联业务、上下游配套项目,为标的企业导入医疗器械洗消、医用织物洗涤、医疗废弃物处置、医疗器械销售租赁、院感消杀、医用耗材配送、医院智慧后勤、医用防护用品及消毒用品销售等关联产业项目与新增业务订单;同时协助标的企业向外拓展地市及外埠市场版图,搭建全域业务服务网络,助力公司快速做大主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新增盈利板块,真正实现资源赋能、业务导入、市场扩容、协同发展。 2.利润分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经营业绩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方可向股东进行分配。 3.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保密与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参与本次增资的各方应对增资过程中获悉的标的公司经营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增资方案内容、遴选结果等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有权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增资工作完成或终止后,各方仍应就获知的未公开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竞业限制:投资方完成本次增资后,不得在黑龙江区域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如投资方退出公司股权后,5年内不得在黑龙江区域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上述请意向方咨询增资方所需提供材料,均提供给增资方。 意向投资方报名前应先与增资方沟通,查看增资协议,意向投资方报名即视为已完全认可增资协议。 | ||||||
|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以货币方式支付,增资价格不得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哈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3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哈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2、 签订《增资协议》及增资款结算 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即限时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增资协议》。 投资方须在《增资协议》生效后将剩余增资款(扣除保证金后部分)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哈交所指定账户。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须在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保密承诺书》(置于哈交所备 查)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哈交所的相关文件。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本次增资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投资申请书》中的价格进行增资。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本项目或融资方未尽实披露为由放弃增资或不作为。 4、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 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 ||||||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45.03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哈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16 :30前交纳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者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增资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受让方进行追偿。诉保证金扣除情形:a、意向投资者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b、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的;c、在被确定为投资者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履行出资义务;d、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者成为最终投资者的,其保证金在投资者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将剩余增资价款交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后转为增资价款,在出具交易凭证后转入融资方指定账户。 (3)未被确认为投资者,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者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带息返还。 | ||||||
| 信息发布需求 | |||||||
| 信息发布期 | 不少于4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案 | |||||||
| 遴选方式 | 竞价 | ||||||
| 竞价规则 | 意向投资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
| 相关附件 | |||||||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杜女士 | 联系方式 | 0451-58700022 | ||||
| 增资企业联系人 | 兰先生 | 联系方式 | 1864514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