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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312办公房出租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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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320100FB00660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312办公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312办公房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6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156.37(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14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
      2.6 附属设施: 水电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四部客梯,一部货梯
      2.7 招租业态: 办公
      2.8 其他说明:
      
(1)楼层:3楼
      
(2)装修程度:精装,以实际交付为准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5.6956(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36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按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90天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单价的基础上递增2%。
      
(2)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续竞价由出租方组织。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房完成办公房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承租方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6)意向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租金中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7)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须接受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收费标准随物业公司调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8)承租方须自行安装单独的电表进行收费计量,其中水费、空调电费按建筑面积公摊,其他公摊电费以自用电量为基数进行分摊。如遇政府调价,收费标准将做相应调整。
      
(9)本项目无装修免租期,意向承租方需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外立面及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物业装修消防报批手续。
      
(10)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不良租房记录(如:擅自违章搭建、擅自更改房屋功能或拖欠租金、水电费等)。
      
(11)意向承租方不得从事保险、培训行业或其他可能影响物业整体使用形象的行业。
      
(12)报名要求、物业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请与出租方联系,并按出租方要求办理。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5-88055542、025-88055587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25-51891726
附件
      信息表.pdf
      承诺函.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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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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