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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东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拟处置分别位于海口、深圳、广州共13套房产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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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详情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广东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拟处置分别位于海口、深圳、广州共13套房产
资产描述 详见“业评资字[2026]第06-C0270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标的详情

其他资产
标的状态 其他
其他说明 各房产详情请详见附件:标的详情表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2号大院4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祝灵巧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微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2219XB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执行董事决定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号 董事会[2026]11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6-04-27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受让报名前可通过现场勘查自行对标的资产情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房产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现场勘查的,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受让方名下的房产证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6.标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受让方同意标的资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标的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之日(含当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763372263(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9%)。
2. 该标的共包含13套房产,13套房产整体打包转让,不拆分,不单独出售。各房产详细信息详见标的详情表。若项目成交且无溢价,则各房产对应成交价为标的详情表内的房产价格;若项目成交且产生溢价,则各房产对应成交价为(项目成交价/项目挂牌价)*标的详情表内的房产价格。
3. 白云区机场路华益南街1号203房、荔湾区站前横路9号301房、荔湾区陈岗路1号、3号首层楼的三个标的目前为转让方员工宿舍,有员工居住使用。上述标的物业成交后,交付前由转让方负责员工清退事宜。
4.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太平洋商贸大厦1710存在租约,出租建筑面积为 212.98平方米,租期从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将标的资产按照现状移交给受让方,租赁关系中广东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受让方依法承接。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归转让方所有,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备注:适用租赁房屋不交吉),当月已缴租金的处理: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归转让方所有,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由转让方从当月已缴租金中划转给受让方。
5.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位于海口市花园新村A一栋604房等13处住宅、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业评资字[2026]第06-C0270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17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
备注:GR2026GD0001518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超过首次正式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标的详情表.pdf资产交易合同.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曾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1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csuaee.com.cn/;http://www.gduaee.com/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拟处置分别位于海口、深圳、广州共13套房产
项目编号GR2026GD0001518
标的名称广东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拟处置分别位于海口、深圳、广州共13套房产
标的编号GR2026GD000151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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