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已由 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2.2建设地点:杭锦后旗陕坝镇。
2.3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杭锦后旗陕坝镇城区部分一二级供热管网进行改造,改造供热管网长度27522米,管材全部为预制直埋保温管,其中改造DN400一级管网842米,改造DN250一级管网688米,新建DN400一级管网864米;改造DN200二级管网368米;改造庭院管网24760米,并配套建设阀门井等设施,恢复施工过程中的破损路面。(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计划投资:2478.743万元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082620260602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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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热能及供热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571.7643 | 工期(日历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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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B1508262026060201001002 | 标段名称 | 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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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热能及供热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28.5266 | 工期(日历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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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B1508262026060201001003 | 标段名称 | 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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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热能及供热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25.7208 | 工期(日历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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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B1508262026060201001004 | 标段名称 | 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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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热能及供热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28.1894 | 工期(日历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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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B1508262026060201001005 | 标段名称 | 杭锦后旗陕坝镇2026年城镇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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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土木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4.54 | 工期(日历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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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施工标段3.1.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工作量的40%;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6)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中涉及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等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
(7)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仅限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与履约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仅从事产品销售、材料供应的经销商、供货商、材料商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均须独立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与项目履约能力,且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利害关系。
3.2监理标段3.2.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工作量的40%;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6)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中涉及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等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承诺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确保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持续有效。如因资质失效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如开标截止日当月入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承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依据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其它人员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含)及以上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如开标截止日当月入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承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5)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2监理标段3.2.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执行:该电子证书须由持证人自行从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下载并打印,打印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签名笔迹与备案图像不一致或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均视为无效证书)。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如开标截止日当月入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承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其它人员配备:专监2人、监理员2人。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如开标截止日当月入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承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5)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3其他要求: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4)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6)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
(7)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8)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按开标顺序进行推荐,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此之后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但参与项目评审。本项目开标顺序为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标段序号顺序)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2 00:00 至 2026-06-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杭锦后旗陕坝镇建设路8号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18604783536
招标代理:内蒙古博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曙光街嘉禾园10号门店
联 系 人:王乐
联系电话:19969085298
行业监管: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巧丽
联系电话:0478-6622253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
投标操作须知2026-06-02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