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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机电设施经常性检查服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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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v-2187ffc6=''>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平市公路应急保障中心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南平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机电设施经常性检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南平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机电设施经常性检查服务
2.采购人:南平市公路应急保障中心
3.项目编号: RKJY[2026]01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8229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8229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南平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机电设施经常性检查服务
1.00
88229

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6月1日 至2026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含但不仅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营业执照发至本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gtwj2023@163.com)并同采购代理确认信息,未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领取谈判文件的申请人不具有谈判资格,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南路818号鹏宇佳苑9号楼一单元202室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南路818号鹏宇佳苑9号楼一单元202室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南平市公路应急保障中心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林后大街959号112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0599-8616890
14.代理机构: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南路818号鹏宇佳苑9号楼一单元202室
联系人:刘巧萍
联系方法:0599-5559077、19305990723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平建阳支行
银行账号: 140604080960048064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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