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叶县人民医院医责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6-30 | |||||||||||
| 2、项目名称:叶县人民医院医责险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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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叶县人民医院2026年-2028年医责险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三年; 5.4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内采购人发包的所有内容。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部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须具有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总公司与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时间自公告发布之后。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6月03日 至 2026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1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2.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人民医院 | |||||||||||
|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昆阳街道健康路西段1号院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331518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筑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锐步商务中心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923375557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92337555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