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护工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550
2.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工及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68000.00元
最高限价:3168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60734-1
|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工及配送服务项目
| 3168000
| 3168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河南省中医院东风路院区、五龙口院区及迎宾路院区护工、配送服务。护工服务主要内容是向临床科室派驻护工,协助科室完成非医疗类工作,配送服务主要内容是为临床科室进行物资配送工作。总人员配置上限为80人,护工、配送人员服务费用按实际用工人数,据实结算。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5.2.服务期限:1年。
5.3.服务地点:河南省中医院东风路院区、五龙口院区及迎宾路院区。
5.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履行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nsggzyjy.henan.gov.cn/)。
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五)- 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3.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5〕30号)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6号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53312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06室
联系人:毕然、何小宁、安玮玮、王亚娟
联系方式:0371-6592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玮玮
联系方式:0371-65928003
附件
(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包含河南省中医院东风路院区、五龙口院区及迎宾路院区护工、配送服务,护工服务主要内容是向临床科室派驻护工,协助科室完成非医疗类工作,配送服务主要内容是为临床科室进行物资配送工作。总人员配置上限为80人,护工、配送人员服务费用按实际用工人数,据实结算。
二、项目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为重症监护室患者提供24小时生活照顾,如在护士指导下洗脸、洗头、擦浴、喂水、喂饭等。
2.患者出院、转科、转床后床单元的终末处理。
3.院区内接运、转送患者进行各种检查治疗。
4.病区与科室间标本、药品、耗材、器械、文件资料等的物流转运、配送。
5.接送手术患者。
6.特殊病区护工工作。
三、项目需求人数
1.护工及配送人员配置上限为80人,据实结算。
2.供应商的护工、配送人员主要为临床科室服务,满足任务要求,确保人员稳定。如有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需提前通知科室护士长及医院主管部门并经过采购人书面同意。
四、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入职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员工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部门管理、维护医院形象,对医务人员和患者以礼相待。医院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人员。
2.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要求年龄55岁以下(含55岁),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身体健康。有在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工作经历,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需供应商自行承诺)。政治素质好,了解行业法规和要求,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3.工作人员要求: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男性不超过6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经过上岗培训,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4.工作期间员工保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着装统
一、规范、干净,穿工作鞋,佩戴工作证。
五、项目管理要求
1.护工及配送服务应该有完整的工作运作方案,有完善的操作规程,有严格可行的管理制度,有详细的上岗培训制度、考核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制度、院感知识专项培训、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沟通技巧等;在岗培训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培训、安全警示教育等考核,应急响应及应急处置(建立应急电话,接到医院电话通知1小时内,到场处理突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护工缺位、患者投诉、安全事件等)。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
2.需制定各种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要求简单明了、步骤清晰、容易掌握、操作性强、实用性强。
3.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供应商自行负责管理人员、护工及配送人员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该产品符合国家危废管理规定)。如:帽子、口罩、手套、防水靴、工作服等防护用品。所提供的用品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环保及医院院感的要求。
4.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供应商的员工必须在作业区内穿统一工作服(从合同正式运行开始)。
5.工作期间不得聚众聊天或做工作以外的其他事情,不得议论与患者病情有关的信息,对于有特殊感染的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该区域做护工服务。文明工作、礼貌待人,不得高声喧哗、打闹,尽可能减少工作时对病患的影响,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节约用电、用水,工作结束,及时关灯关水。不得私下介绍患者外出就医、买药,不得违反采购人医德医风的相关规定,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派驻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与医院没有任何人事关系,供应商自行负责护工及配送人员人员工资、员工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纠纷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拟配置人数
总人数上限为80人。具体派遣人数以科室实际需求为准。
七、服务质量考核
医院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以服务质量评分表作为评价标准。
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100分为满分,每季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小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如整改后服务质量评分仍然达不到 80 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直至终止合同。
服务质量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
|
1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 3
| 未达标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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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无擅自离岗行为;未经公司主管、护士长同意不能随便调班
| 3
| 未达要求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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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佩证上岗
| 2
| 未达标扣0.5分/次
|
|
4
| 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能与患者有效沟通,操作规范
| 2
| 未达标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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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各项操作符合护工工作规范,不得从事非护工工作
| 5
| 操作不规范扣1分/次 从事非护工工作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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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禁止饮酒后上班及值班期间饮酒
| 3
| 违规扣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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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严禁收取患者、家属红包
| 2
| 违规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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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在院内违规使用电器
| 2
| 违规使用扣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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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作期间团结协作,不聚众聊天、不讲粗语,不做私事、不搬弄是非、不拉帮结派、同事之间不争吵
| 3
| 违规扣1分/次
|
|
10
| 工作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私活如玩手机、看电视、长时间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 2
| 违规扣1分/次
|
|
11
| 有团队及奉献精神,与保洁、保安工作配合良好
| 2
| 违规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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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关心患者,服务态度好;解释耐心细致,不与患者发生争吵
| 5
| 与患者发生争吵扣2.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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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保护患者隐私,不谈论患者病情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 5
| 违规2.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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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准确及时接送患者紧急运送10分钟内执行 一般患者检查推送30分钟内执行
| 5
| 一般患者不及时0.5分/次 危重患者不及时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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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搬运患者动作规范、轻稳,保暖、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安全
| 5
| 搬运处理不当扣1分/次 搬运脱落扣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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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因护工责任导致的患者跌倒、坠床、误吸、走失、烫伤、滑倒、擦伤及加重患者病情等安全事件发生
| 10
| 患者安全事件扣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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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定时巡视病房,按时、按标准做好各项患者生活协助
| 5
| 工作未达标扣1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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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作认真细致,无损坏、污染、丢失科室物品的情况
| 3
| 未达标扣2.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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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向患者、家属推销及销售药品、保健品、器材等
| 5
| 违规扣5分/次
|
|
20
| 不私自使用或拿走患者、家属和科室任何物品
| 5
| 私自拿走物品扣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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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无患者、家属、工作人员属实的投诉
| 10
| 工作人员投诉2分/次 患者及家属有效投诉扣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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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诋毁医院、科室声誉,查实误导患者转院、帮助患者住院为名收取好处费
| 10
| 查实10分/次,并立即辞退,不得再次招聘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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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完成科室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 3
| 未达标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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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扣分内容
| 售卖医疗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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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扣除50分,立即辞退,不得再次招聘入院
|
|
对突发事件欺报瞒报的
|
| 视情节后果予以处理;情节较轻的扣除10分/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性扣除50分,不得再次招聘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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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医院其他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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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情节后果予以处理:情节较轻的扣除10分/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性扣除50分,不得再次招聘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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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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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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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科室: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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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关科室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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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1年。
二、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
1.项目费用
(1)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服务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福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用)、管理费、保险、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除服务费外医院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如材料费、管理费等)。
(2)本项目预算总价为316.8万元,单价为3300元/月/人,用工人数上限80人,按实际用工人数,据实结算。
结算方式: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医院将根据实际护工及配送人员的数量按月支付服务费,即实际护工及配送人员人数×服务费单价,据实结算;非全勤按比例折算。
2.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按实际用工人数,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护工及配送员考勤情况交由各服务科室护士长签字,每月5日前交付采购人主管科室,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合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