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运维服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科右前旗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运维服务
二、项目编号:K1522002026052901001
三、
招标人:科尔沁右翼前旗众诚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四、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迎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2、服务期限:运维期限为3年,共计1096个日历天。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6年7月6日
计划服务终止日期:2029年7月5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实际为准)
3、服务范围:对已建成的科右前旗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进行运维服务,总装机容量42.73MWP,具体运维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日常巡检、日常运行监测、日常检修、故障处理、性能优化、安全管理、预防性维护、技术维护、电池组件清洗等。通过运维服务旨在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光伏电站发电潜力并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4、本项目投资额:390.00万元。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招标人合格要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现变更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2、服务期限:运维期限为3年,共计1096个日历天。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6年7月6日
计划服务终止日期:2029年7月5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实际为准)
3、服务范围:对已建成的科右前旗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进行运维服务,总装机容量42.73MWP,具体运维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日常巡检、日常运行监测、日常检修、故障处理、性能优化、安全管理、预防性维护、技术维护、电池组件清洗等。通过运维服务旨在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光伏电站发电潜力并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4、本项目投资额:390.00万元。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招标人合格要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K1522002026052901001001
| 标段名称
| 科右前旗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项目运维服务
|
招标范围
| 服务-修理-机械设备修理-机械、动力设备管理与维修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390.00
| 工期 (日历天)
| 1096
|
(二)原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报告);
5.信用要求: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对单位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对单位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具体步骤: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罪,确定无对单位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投标截止日)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涉及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4)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信用要求:现响应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行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通知,投标单位出具'无行贿犯罪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的可用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替代。报告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省份)”网站→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点击“我要申请”→填写经营主体信息→选择报告使用用途→申请出具报告。】
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投标截止日)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涉及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4)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6月2日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