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江西上犹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估编制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委托承担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规划涉及范围要求进行广泛的资料调研和现场踏勘,按照国家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规范要求,编制《江西上犹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进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按照国家环保法律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6)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131-2021)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报告书技术负责。 (2)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供《江西上犹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评价报告不少于一式六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告。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提交报告书(送审稿)。 | 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须满足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