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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宁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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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东宁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投资[202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三岔口镇东星村、高安村、河南屯、泡子沿村;东宁镇北河沿村、万鹿沟村;绥阳镇红旗村、联兴村、细鳞河村、柞木村、新民村;道河镇道河村;老黑山镇南村。共计13个村屯。
2.3工程规模:铺设水泥混凝土路22857.6平方米。排水边沟2881.6延长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23日,总工期:4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6963942.86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90401.83元;暂列金:296205.96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连续 3 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6月2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宁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  址:东宁市南山路 52 号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53-36217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玖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3号楼104门市
联系人:王靖涛
电  话:0453-688755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宁市东宁镇东兴路 73 号
电  话:0453-3683016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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