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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信数科2026年芜湖-贵阳传输系统建设华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贵州 贵阳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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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数科2026年芜湖-贵阳传输系统建设华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数科2026年芜湖-贵阳传输系统建设华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XSK20260503),招标人为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华为品牌通信传输设备(含硬件、软件)以及设备相关服务(包括光传送规划设计与实施服务、安装服务、传送工程技术应用支持),同步提供1年原厂保修服务。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书》。
1.2.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442,842.02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 交付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所有站点设备具备发货条件,2026年7月5日前完成所有站点设备到货,2026年8月30日前设备上架安装调试完工(通过招标方验收合格)。
1.4. 交付地址:涉及湖北省、安徽省、重庆市、贵州省等地,具体交付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书》。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中标人数量:1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取得有效的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应包含所投设备的销售等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的设备原厂商认证的经销商资质证书。
(2)本项目设备相关服务需采用原厂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所投设备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内容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售后服务内容。
2.4 不得存在的情形: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 获取方式:
3.3.1现场获取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双面复印件。
(3)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如投标人以银行汇款形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
(4)税务信息表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电子版文件(应以U盘形式于购买现场提供或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上述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
(1)、
(4)条的可编辑版。
3.3.2 邮寄方式获取
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本公告3.3.1 条款所需提供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
(1)、
(4)条的可编辑版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联系人邮箱
【王宇杰  电话:18311130746  邮箱:wangyuj.zgtj@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确认收到上述文件后寄出招标文件。
3.3.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经办人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收款账户详见下方:
公司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0001609Y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0087497
联 行 号:306100005014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地点(开标地点):2026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市海淀区小马厂路华天大厦17层评标中心13号会议室。
4.2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2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2.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gl.miit.gov.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供应商注册
根据招标人的供应商管理要求,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需在中信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s://ebuy.citi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才可作为备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2-12层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10-84758600-88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马妍  杨洋  汤福柏  梁叶  祖傲松
电  话:17803374800、18010041733
电子函件:mayan.zgtj@chinaccs.cn、yangyang19.zgtj@chinaccs.cn
 
招标人: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信数科2026年芜湖-贵阳传输系统建设华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ITCC-ZXSK20260503
领取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手 机 号
 
电子邮件
 
传 真
 
文件领取人
 
手 机 号
 
电子邮件
 
传 真
 
招标文件邮寄信息(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文件的,须填写)
邮寄地址:
邮编: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电话(手机):
文件领取情况
份 数
纸质招标文件壹套、电子版招标文件壹套
日 期
 
文件领取人签名:
备 注
 

 
2.税务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名称
 
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XX市XX街道XX号,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XX-XX(区号-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纳税人识别号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5
开户银行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6
银行开户户名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7
银行账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8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全名)
9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10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寄邮件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招标文件款发票时所需的信息。
2. 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供应商的发票接收人,供应商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电子普通发票。
3. 由于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与投标人须知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中信数科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规定的条件。
(2)针对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成员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成员符合,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的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成员为牵头人。
(5)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不符合上述
(1)至
(4)项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无论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由哪个成员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评分标准中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认定规则: 。
(8)除投标人须知中明确要求联合体相应成员提供的材料或内容外,其他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和材料均仅由牵头人提供或出具即符合要求。
(9)招标文件中其他对投标人的要求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
(10)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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