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江苏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工程...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0]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20330002272 项目名称 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工程
标段编号 E3205820330002272002004 标段名称 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6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8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张保审批[2026]1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德兴路(天妃路至南海路)新建(长约536米,宽约18米)、奎克周边巡逻道新建(正兴沙路至美国JP东侧,长约850米,宽约6米;正兴沙路至现状柏木路,长约190米,宽约18米)、南海路(正兴沙路至小明沙路)改造(长约680米,宽约22.5米)、天妃路东延(护漕港河至小明沙路)新建(长约900米,宽约18米)。项目同步建设雨水管道、桥梁、路灯、土方开挖等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505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52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07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08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德兴路(天妃路至南海路)新建(长536米,宽18米,配套单跨桥梁一座,桥长16米,桥宽18米)、奎克周边巡逻道新建(正兴沙路至美国JP东侧,长850米,宽6米;正兴沙路至现状柏木路,长190米,宽18米)、南海路(城市主干路:正兴沙路至小明沙路)改造(长680米,宽22.5米)、天妃路东延(护漕港河至小明沙路)新建(长900米,宽18米,配套三跨(10米+16米+10米)桥梁一座,桥长36米,桥宽18米)。涉及道路、雨水管道(雨水管管径最大约1350mm)、桥梁、路灯、土方开挖、交通等配套工程。完成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本项目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雨水管道、桥梁、路灯、土方开挖、交通等配套工程)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
(2)施工部分:建筑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内容,包括道路、雨水管道、桥梁、路灯、土方开挖、交通等配套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申请人:自2023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单位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以施工单位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或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自2024年06月0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6月08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6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12-58320620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5楼1509-1513室
地 址:
邮 编:215634
邮 编:
联 系 人:徐柯岩
联 系 人:
电 话:0512-58331451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344510500@qq.com
电子邮箱:

2026年06月02日
因系统模板限制暂无法调整,本次公告内容以下文为准,本款前述条款不予适用: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张保审批[2026]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德兴路、奎克周边巡逻道、南海路、天妃路东延4条道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
2.1.2建设规模:德兴路(天妃路至南海路)新建(长约536米,宽约18米)、奎克周边巡逻道新建(正兴沙路至美国JP东侧,长约850米,宽约6米;正兴沙路至现状柏木路,长约190米,宽约18米)、南海路(正兴沙路至小明沙路)改造(长约680米,宽约22.5米)、天妃路东延(护漕港河至小明沙路)新建(长约900米,宽约18米)。项目同步建设雨水管道、桥梁、路灯、土方开挖等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505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520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 年07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 年?08 月?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德兴路(天妃路至南海路)新建(长536米,宽18米,配套单跨桥梁一座,桥长16米,桥宽18米)、奎克周边巡逻道新建(正兴沙路至美国JP东侧,长850米,宽6米;正兴沙路至现状柏木路,长190米,宽18米)、南海路(城市主干路:正兴沙路至小明沙路)改造(长680米,宽22.5米)、天妃路东延(护漕港河至小明沙路)新建(长900米,宽18米,配套三跨(10米+16米+10米)桥梁一座,桥长36米,桥宽18米)。涉及道路、雨水管道(雨水管管径最大约1350mm)、桥梁、路灯、土方开挖、交通等配套工程。完成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本项目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雨水管道、桥梁、路灯、土方开挖、交通等配套工程)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
(2)施工部分:建筑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内容,包括道路、雨水管道、桥梁、路灯、土方开挖、交通等配套工程。?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23年?5 月?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单位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以施工单位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5 月?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或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上述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自?2024年?6 月?2 ?日(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委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26年6月2日17时00分至2026 年6月8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9. 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徐柯岩
联系人:/ ?
电话:?0512-58331451 ?电话:?/ ?
传真:?项目负责人:/ ?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8320620?
10.3异议渠道
00001.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
?
?
?
?
?
?
?
?
?
?
?
?
?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三: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1 分
工程业绩(≤2分):?1 分
其他评分因素:投标人信用 8 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87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每档按0.5%计取;?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 ,每档按5%计取;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每档按0.5%计取;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86%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0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分)
?
1.总体概述(0.25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0.5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0.5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5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25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页数超过最高页数的,每超过1页,扣0.02分,最高扣分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3)
项目管理机构(1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得0.5分。
2.2.4(4)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企业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 0.5分,最多评2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类似工程设置要求见“使用指南”。工程业绩个数一般不得超过两个。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4.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2.2.4(5)
其他评分因素
投标人信用(8分)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8%(投标人信用评价分使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市政类),未申报参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评价结果按60分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按联合体成员各方扣分值累计扣分。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分/评审标准
4.1.3
项目管理方案合格分
合格分:1.8分(不少于项目管理方案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项目管理方案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7 名(不少于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标?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5人
5.2.1
定标标准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1、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定标因素(定标因素采用非打分制):
1.1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5%(含)~15%(含)】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如果有超过偏差率【-15%~15%】范围的,所有单位须进行价格竞争,计算其偏差率,根据各单位报价与平均值的偏差率绝对值进行评价,偏差率绝对值最小为最优(偏差率绝对值相同,则以负偏差为优),依次类推。
1.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上述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类似业绩:工程总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自2023年5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人员配备齐全、业绩满足的为最优;人员配备全满足、业绩不满足或人员配备少一类、业绩满足的为次优;人员配备少一类、业绩不满足或人员配备少两类、业绩满足的为第三档;人员配备少二类、业绩不满足的为第四档;其他为第五档。
1.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综合考评结果。
根据定标当日最新有效的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若无最新有效的则按最新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市政类)(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为准)。信用分90分及以上为最优,80(含)-90分为次优,80分以下为良好。
1.4项目管理方案:总体概述、设计管理方案、施工平面布置规划、施工的重点难点、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方案整体内容详尽为最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为第三档;方案整体内容不详尽为第四档;方案整体内容缺失严重为第五档。依次类推。
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审,投票确定并写明合理理由。
5.3.1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