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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矿派出所南约200米路东院内非法掩埋危废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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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矿派出所南约200米路东院内非法掩埋危废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6-27
二、项目名称:百善矿派出所南约200米路东院内非法掩埋危废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车城西一路60号
成交金额: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百善矿派出所南约200米路东院内非法掩埋危废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30日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濉溪县浍河路37号     
联系方式:      0561-6095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新城国际D座       
联系方式:        17356127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电 话:     1735612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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