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LSFJ2600546-02SGGY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公告3.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其他要求:“4、其他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删除。
2、原招标公告3.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其他要求第11条:“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5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修改为“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5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原招标公告9.1中“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4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14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在9(含)-14(含)家的,则要求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修改为“(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4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14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在9(含)-14(含)家的,则选择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其他说明
(1)对资格预审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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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025-56221106
澄清修改说明文件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