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拟对罗湖区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项目合同(2026年度)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项目合同(2026年度) 合同金额(元):8054396.64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罗湖区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于2026年5月14日与罗湖区水务局(甲方)签订《罗湖区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项目合同(2026年度)》(下称“原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限:2026年5月14日—2027年5月13日) 为给甲方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本地化服务,现拟签订《罗湖区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项目合同(2026年度)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对收款账户进行变更;罗湖区水务局按出水水质控制指标及出水水量进行付费,凡涉及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乙方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丙方:深圳市汇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账户,现对收款账户进行如下变更: 原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账 号:41009700040004034 变更后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汇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账 号:41008900040247838 其他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均原合同条款执行。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给罗湖区水务局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本地化服务,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深圳市罗湖区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汇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涉及对收款账户进行变更:罗湖区水务局按出水水质控制指标及出水水量进行付费,凡涉及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乙方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丙方)账户,现拟三方签订《罗湖区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项目合同(2026年度)补充协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6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8816100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