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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四公司国道210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方案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达州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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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210大竹县石河(达川界)至月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210大竹县石河(达川界)至月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GS-国道210-001-2026-商品混凝土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210大竹县石河(达川界)至月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210大竹县石河(达川界)至月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G210国道是北起内蒙古包头市,南至广西南宁,全线长:3097km,全程通过6个省市,是一条纵贯南北的主要交通要道。本项目属于G210中的一段,位于达州市大竹县境内。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大竹县~达川区方向车辆的通行以及增加该方向车辆通行的多路径选择,也有利于吸引大竹等方向的车辆通往百节机场,对完善达州市公路网络、加密区域路网,并打造达州市(大竹县、达川区)综合公路交通运输体系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参与多个包件 投标。  同一标段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日12时至 2026年6月12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RMB 5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12日11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国道210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6月12日11时前发至邮箱 360995402@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国道210项目商混标书款标”)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210大竹县石河(达川界)至月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01-10-006452-01 
帐   号: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2日12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
10.合同主要条款10.1 付款条件: 物资结算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至 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于最终结算协议生效12个月后返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由于建设单位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可相应调整对乙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此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放弃因此向甲方主张利息和违约责任的权利,并承诺不得因此而影响本合同的正常供货进度。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
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三公局纪委  
举报电话: 13031197757  
举报邮箱: zjsgjjwb@163.com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210大竹县石河(达川界)至月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月华镇(中交三公局国道210项目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17347818088
项目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16696235172
 
 
 
2026年6月2日
14.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
混凝土
C15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20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25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30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30水下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35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35水下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40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45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
混凝土
C50

详见招标文件
国道210项目部
2026年6月至本工程结束
合计

详见招标文件
 
 
1、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求。具体指标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2、验收方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商品混凝土根据合同单价结算,数量暂定。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至 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于最终结算协议生效12个月后返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由于建设单位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可相应调整对乙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此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放弃因此向甲方主张利息和违约责任的权利,并承诺不得因此而影响本合同的正常供货进度。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其他: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7、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联系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210大竹县石河(达川界)至月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月华镇(中交三公局国道210项目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17347818088
项目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16696235172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单位


1
混凝土 C45

13%
立方米
2
混凝土 C35水下

13%
立方米
3
混凝土 C15 预应力

13%
立方米
4
混凝土 C20 预应力

13%
立方米
5
混凝土 C25 预应力

13%
立方米
6
混凝土 C30 预应力

13%
立方米
7
混凝土 C35 预应力

13%
立方米
8
混凝土 C40 预应力

13%
立方米
9
混凝土 C50 预应力

13%
立方米
10
混凝土 C30 早强

13%
立方米


报名入口: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34492862661931008&schemeCode=FA00000605700&schemeName=四公司国道210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方案¬iceId=2834747278212501504&opUnitName=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已注销)&opUnitId=101384&purchaseType=0&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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