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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罚没茅台、五粮液、翡翠项链、LV包等资产一批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大渡口
发布时间:2026-05-0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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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罚没茅台、五粮液、翡翠项链、LV包等资产一批
项目编号GR2026CQ1004049转让底价21.862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5-06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6-08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大渡口区资产类别其他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罚没茅台、五粮液、翡翠项链、LV包等资产一批
标的描述罚没茅台、五粮液、翡翠项链、LV包等资产一批,共计29项,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所在位置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负一楼
转让底价21.862万元
评估报告文号重庆盛大评报字(2026)第65025号
评估基准日2026-01-16
重要信息披露据评估报告载:
1、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本次委托人未提供评估对象20-27酒水真伪鉴定报告,受评估人员专业限制,无法对其真伪进行辨别,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对象20-27酒水为正品,特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我们对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观的质量、使用状况、保养状况等,并未触及其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观察到的部位,我们没有能力也未接受对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资产的内部质量存在瑕疵,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标的踏勘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5523409946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市大渡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市大渡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估备案机构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
(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转让方不提供标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品质、完整性、真伪等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对标的真伪、品相、质量、优劣、品牌、香型、质保期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承诺。意向受让方应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情况、查看标的、认可现状并知晓风险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成功受让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或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否则将视为违约,且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转让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搬离等工作,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及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保管、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本次交易转让方只向受让方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9.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交易结果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0.备查资料: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大渡口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 023-68080095

附件下载:
资产明细表_z06z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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