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形成承包人之间相互竞争局面、防止产生垄断,本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即持股比例50%以上或对公司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截止2026年7月前本校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承包商和现有超市承包商的法人或股东(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及合同履行期间进行核查,如不符合前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的费用、工期延误损失、额外成本等),招标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
| ★1、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形成承包人之间相互竞争局面、防止产生垄断,本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即持股比例50%以上或对公司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截止到2026年7月16日本校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承包商和现有超市承包商的法人或股东(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及合同履行期间进行核查,如不符合前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的费用、工期延误损失、额外成本等),招标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学校的食堂经营项目或学校中央厨房配餐项目或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项目,并获得合同的采购方(甲方)单位对其服务评价内容为满意或优等类似的正面满意评价的: 1.3000人≤用餐人数<5000人,每份业绩得0.5分; 2.5000人≤用餐人数<7000 人,每份业绩得1分; 3.用餐人数≥7000人,每份业绩得2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注: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用餐人数/配送份数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未列服务内容的,还须补充提供合同采购方(甲方)出具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②用餐人数证明材料:对于学校食堂经营项目,用餐人数以合同约定的就餐学生及教职工总数为准,或由甲方出具人数证明(加盖甲方公章)。对于学校中央厨房配餐项目或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项目,用餐人数以合同约定的单餐配送份数为准(配送份数即视为对应的用餐人数),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单餐配送份数的,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配送份数证明文件;③加盖采购方(甲方)单位公章或部门/处室章的评价证明材料。若多个项目合同为同一采购方(甲方)单位的,只按一个业绩计算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学校的食堂经营项目或学校中央厨房配餐项目或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项目,并获得合同的采购方(甲方)单位对其服务评价内容为满意或优等类似的正面满意评价的: 1.3000人≤用餐人数<5000人,每份业绩得0.5分; 2.5000人≤用餐人数<7000 人,每份业绩得1分; 3.用餐人数≥7000人,每份业绩得2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注: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用餐人数/配送份数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未列服务内容的,还须补充提供合同采购方(甲方)出具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②用餐人数证明材料:对于学校食堂经营项目,用餐人数以合同体现的在校生、教职工等人数为准,或由甲方出具人数证明(加盖甲方公章)。对于学校中央厨房配餐项目或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项目,用餐人数以合同约定的单餐配送份数为准(配送份数即视为对应的用餐人数),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单餐配送份数的,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配送份数证明文件;③加盖采购方(甲方)单位公章或部门/处室章的评价证明材料。若多个项目合同为同一采购方(甲方)单位的,只按一个业绩计算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