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编号:CR1101-XJ-2026-33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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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火门
| 甲级 1200*2200mm
| 樘
| 8
|
|
2
| 防火门
| 乙级 1000*2200mm
| 樘
| 300
|
|
3
| 防火门
| 乙级 1200*2200mm
| 樘
| 106
|
|
4
| 防火门
| 乙级 1300*2200mm
| 樘
| 2
|
|
5
| 防火门
| 丙级 700*1800mm
| 樘
| 106
|
|
6
| 钢制门
| 1100*2200mm
| 樘
| 200
|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费、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8485-2018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具备正规厂家合格证、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资料随货交付。
(1)甲级防火门(1200*2200mm,8 樘)
耐火极限≥1.5h,防火填充材料耐火性能满足甲级标准,门板隔热性能达标,火灾状态下背火面温升符合国标限值。全套防火专用五金,强制配置防火闭门器、防火锁,门框防火膨胀条完整连续,门扇具备防烟密封性能。门扇内部防火填充满填,无局部空缺,钢板加厚,抗冲击、耐高温性能优于乙、丙级防火门。
(2)乙级防火门(10002200/12002200/1300*2200mm,合计 408 樘)
耐火极限≥1.0h,满足楼道、设备间疏散防火规范,隔热、防烟性能达标。全部标配防火闭门器、防火合页、防火通道锁,多扇对开门配套顺序器,保证门扇关闭顺序。门框四周完整镶嵌防火膨胀密封条,门扇关闭后缝隙密封严密,有效阻隔烟气渗透。
(3)丙级防火门(700*1800mm,106 樘)
耐火极限≥0.5h,适用于管道井、弱电井,防火隔烟性能满足管井防火规范。配套防火小锁、防火合页,小型门扇无需闭门器,门框完整设置防火膨胀密封条。整体结构牢固,门扇轻薄不变形,管井检修开关轻便,锁具防盗防误开。
(4)普通钢制门(1100*2200mm,200 樘)
无防火要求,钢板材质、填充、喷涂符合民用钢制门国标。配套通用防锈门锁、拉手、合页,门扇开关静音、锁闭牢固,无自开、松动现象。表面喷塑耐刮耐磨,门框加固处理,长期使用不易变形,适配室内普通房间使用。
4.货物验收方式
(1)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刘哲 ,电话号码:13387393059 ,负责收货并代表甲方签署送货单,甲方于合同签订时提供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任一收货人对送货单的签署视为甲方收货且对防火门数量的确认。甲方收到送货单,材料核验后开具验收单给乙方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货物验收标准:
资料验收:每批次供货随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流向标识,资料不全不予收货。
外观验收:逐樘检查表面涂层、钢板平整度、磕碰划痕,存在锈蚀、大面积划痕、变形的产品直接拒收更换。
尺寸验收:随机抽检门洞、门扇长宽、对角线,尺寸偏差超国标要求的整批次复检,不合格品退换。
功能验收:开启关闭门扇测试五金顺滑度,防火门检查防火密封条、闭门器、防火锁完整度;填充层可抽样拆解核查密实度,填充空洞、偷减钢板厚度直接判定不合格。
智能功能验收:指纹、密码、钥匙、远程解锁功能正常,识别灵敏无故障;可视对讲画面清晰、对讲清晰、联动开锁正常,无卡顿、无杂音。
质保要求:门体钢结构、门框、门扇质保≥5年,无变形、脱漆、生锈质量问题。指纹智能锁、可视对讲电子配件质保≥2年,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更换。密封胶条、铰链等易损配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配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
每月2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6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依次类推;
(3)合同履行完成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供货金额的95%;
(4)剩余5 %货款,办理最终结算12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云信、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其中,票据支付占 50%(期限为半年期),银行转账支付占 50%,票据所产生的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7)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民巷(经投·湖滨华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刘哲
联系电话:13387393059 邮 箱:5561062@qq.com
到货地址:常德市武陵区经投·湖滨华庭工程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