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人工智能眼底照相机进行比选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YCH比选(2026)107号
二、项目名称:人工智能眼底照相机
三、最高限价:21万元
四、采购内容:人工智能眼底照相机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9. 如果投标产品为国产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厂家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 投标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11. 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六、提交报名文件方式:
1、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要求详见附件)
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资料(盖鲜章)要求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2242490135@qq.com邮箱,邮件名为:人工智能眼底照相机+公司名称。不按照要求发送邮件将被拒绝报名。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17:00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咨询:李老师 15881650086
报名咨询:刘老师 18081208357
监督电话: 0816-2237353

比选文件-人工智能眼底照相机.docx
绵阳市中心医院
采购科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