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峰峰矿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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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峰审批招标核字(2025)9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峰峰矿区 | 招标内容: | |||||||||||||||||||||||||||||||||||||||
| 峰峰矿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设计(二次)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建设固体废物处理标准化厂房,采用三级破碎生产线一条;固体废物建筑堆场一处,用于回收利用固体废物(煤矸石、钢渣、建筑垃圾等);制砖车间一座及生产线两条;机制砂生产线一条,分辅助设施一套;成品输送储存堆放及配套生产设施;安装物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设备,相应的厂区硬化、防污处理等工程以及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1)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4)建设地点:峰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对面,原民兵训练基地打靶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1.3信誉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2 08:30至2026-06-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 联系人:谢润田, 联系电话:0310-532010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军杰, 联系电话:1778820244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310-5160390 电子邮箱:jgk5160390@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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