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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车辆保养维修框架招标项目(增补)(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06-0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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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车辆保养维修框架招标项目(增补)(三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车辆保养维修框架招标项目(增补)(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车辆保养维修框架招标项目(增补)(三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车辆保养维修框架招标项目(增补)(三次);
2、项目编号:0730-2613NM0039;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框架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6、服务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框架项目入围家数
报价方式
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
备注
1标段
青山区及九原区
1家
费率报价
详见车辆维保明细表
100%

 

:1、费率报价(费率报价应填写为一个小于100%的百分数,表示折扣幅度。例如填写98%表示打九八折。)
2、结算方式=基准价*中标费率,例如中标费率为98%,根据基准价发生的费用为10000元,则结算价为10000*98%=9800元
3、本次项目预估产生金额约320000元,预估产生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服务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投标报价部分仅需报“费率报价”,且系统中报价需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1、投标人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中标后,在青山区或九原区提供满足修理需要的厂房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维修工位充足,并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在签订合同后能及时维保车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1日起至2026年06月0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5、平台联系电话及方式:网站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
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6、绑定CA证书: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
:1、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9时00分。
2、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五、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1、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6月01日~2026年06月23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6月23日上午9:00~2026年06月23日上午10:00
注:①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3、 供应商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
首先登录官网:https://ecp.impc.com.cn:21002,首页下方【下载专区】,点击【参与投标】,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供应商操作视频及供应商用户手册。 
下载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list/list-only/2018032600000013_3_2018072800069691
六、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85%。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由于本项目为框架项目,收取办法按每笔订单金额据实结算/每季度/入围人/标段阶段性缴纳招标服务费。
收款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收取:
(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照项目成交单价、费率的降幅比计算成交总价,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3)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4)无采购限价的入围、框架、单价、费率类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地费收取:
(1)0.5天:09:00-14:00或14:00-19:00,按500元/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地费。
(2)1 天:超出0.5天时间1小时及以上,按1000元/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地费。
(3)超过 20:00的,每超出1小时(含)增加200 元。
(4)多成交人项目:由该项目所有中标人平均承担场地使用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场地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所服务费、场地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
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4)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弓贺
电话:0472-365760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工商联大厦1202室(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和万青路交叉口)
电子邮箱:nmgyewu2@avic.com
联系人:鲁璐 陈耀 白鑫 刘洋 崔媛媛 韩闽 马延琳 马旭玮 王鑫丽
电话: 0472-6990008 18647120015 15332933117  
财务
联系电话:0471-4960380
 
监督单位: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部
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部受理范围:对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张相柱
联系电话:0472-3657023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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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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