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生(挂)2026-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四至为东至天房蓝钻项目、南至生态谷绿道、西至规划用地界限、北至和韵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现状存有地面硬化、和韵路一侧现状存有绿带及附属设施,由受让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临建房、充电桩、监控杆及管线、路灯杆及管线、生态谷绿道一侧的草木等,由生态城管委会负责在土地交付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26162.4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597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
| 建筑面积 (建筑规模)
| 出让
年限
| 备注
| 26162.4
| 居住用地(宜建内容为住宅、商业及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1.0,≤1.6
| ≥30%
| ≤35%
| 36米
| >26162.4平方米,≤41859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其中商业及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5860平方米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年内竣工。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2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6:30。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3、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4、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
5、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企业的资信证明。
四、挂牌公告和获取挂牌文件的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20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6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6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30日10:4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结果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022)65270350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