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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剧院一团门面房出租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南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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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河南豫剧院一团门面房出租 项目编号: ZL410001260011
公告开始日期: 2026-06-01 公告截止日期: 2026-06-10
资产出租方式 : 单个出租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
联系人: 苏杰 13803718399

标的名称: 河南豫剧院(一团)西侧两间门面房出租 拟出租期限 3年
评估价值: 74600元/年 评估机构: 河南中兴立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立信房估字(2025)08041G 评估基准日: 2025-07-30
核准(备案)机构: 河南省财政厅(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3-26
核准(备案)号 : 2026023
房屋坐落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广电南路8号院仓库西侧房屋户型平房
小区名称河南豫剧院一团建筑面积(㎡)148
房屋朝向正西建成时间2002-10-10
设计用途门面房房屋结构砖混
所在层数1房屋总层数1
室内配置目前现状在用
标的说明
重大事项揭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租赁期为3年,没有免租装修期。 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房屋信息、图片等仅供参考,房屋状况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2.为保障资产安全与社区环境,门面房仅限用于办公、酒店、商务、文创或经我方书面同意的其他业态,严禁用于产生噪音、污染的生产加工项目及歌舞娱乐、网吧等不符合规划、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
3.门面房整体出租,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的房产逐间进行转租、转让,但需提前和我团沟通并同意,房租和房产情况由承租人直接向我团负责。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一经递交租赁申请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认可租赁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付租金价款或拒绝进行房屋交割、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5、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承租方向其他部门缴纳的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租赁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出租方承担外,其余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内须至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房现状,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7、如果一个意向受让方同时报两个标的,需交齐两个项目的保证金,否则报名无效。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河南豫剧院 法定代表人: 李树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000077805691Q
住所: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金水区 郑汴路138号英协综合服务楼
批准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河南豫剧院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的通知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
2.租赁期内,该房屋因租赁方使用不当、装修改造或租赁方原因导致损坏的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的维修费,以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费用均由租赁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以及因租赁方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如缴费逾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日5日内将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状(合理损耗及经甲方同意的装修除外),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费用后交还出租方。
4.租赁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5.出租方未在门面房出租合同中要求支付押金,但出租方有权随时对房屋的使用情况、安全状况、合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租赁方应予以全面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隐瞒。、
6.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报价前,请意向承租方认真研读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报价将视同意向承租方已同意合同内的条款。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2.本次承租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承租方和房产所有的河南省豫剧一团共同管理该资产,承租方可以在经过我团知悉并同意后转租资产,租金收取及房产情况由承租方负责。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7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
联系人: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尹老师 苏老师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65915521 65915529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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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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