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3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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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
| 转让比例: | 8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0296.700001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6-1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089.0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需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 (4)本方已知悉并承诺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相关监管要求,并同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方承诺若因本方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事项,本方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至交易所的全部保证金;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本方知悉并完全接受《员工安置方案》(置于北交所备查)中的全部内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10,296.700001万元,其中: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80%股权,转让底价为8,237.360000万元,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有标的6.6667%股权,转让底价为686.446667万元,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6.6666%股权,转让底价为686.446667万元,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6.6667%股权,转让底价为686.446667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10,296.700001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2026年5月28日,经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基金)2026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将新能源汽车基金管理人由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新能源汽车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目前正履行基金管理人变更备案相关手续。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178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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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MA01P1AP5F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 |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律师事务所: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决议类型: | 转让行为批准时间: | |||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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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上年度): | 6,127.07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984.73 | 净利润(上年度): | 2,951.12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7,393.8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39.0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6,854.85 | |
| 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本年度 2026-3-31财务报表【月报】 | ||||||
| 营业收入: | 1,154.37 | 利润总额: | 1,105.36 | 净利润: | 849.89 | |
| 资产总额: | 18,254.12 | 负债总额: | 7,629.3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624.74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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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0 | |||||
| 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67 | |||||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6.67 | |||||
|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