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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龙海区隆教畲族乡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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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81]FJMH[CS]2026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海区隆教畲族乡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的:技术部分评分:9、应急车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机械设备情况进行评审:①总质量≥18000kg的压缩式垃圾车;②总质量≥18000kg的洗扫车;③总质量≥18000kg的多功能抑尘车;④总质量≥16000kg的清洗车(含洒水车);提供四种自有车辆得3分,提供的四种车辆含有租赁的车辆得1.5分,满分3分。【注:自有的须提供①车辆购置发票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购买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经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时间期限应覆盖本招标合同时间期限),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得不得分。】(满分3分)
现更正为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机械设备情况进行评审:①总质量≥18000kg的压缩式垃圾车;②总质量≥18000kg的洗扫车;③总质量≥16000kg的清洗车(含洒水车);提供三种自有或租赁的车辆得3分,【注:自有的须提供①车辆购置发票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购买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经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时间期限应覆盖本招标合同时间期限),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得不得分。】(满分3分)
2.原采购公告的:商务部分评分:2、管理人员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1名):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环境卫生作业项目负责人证书的基础上:①具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③有获得同级及以上环卫行业相关技能竞赛荣誉表彰的得1分。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证书颁发单位颁发该荣誉的红头文件(具有发文字号)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本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凭证。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1 名):
(1)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卫生作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2)具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颁发的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 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证书
(4)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清洁管理师证书
满足2条得1分,满足3条得2分,满足以上全部条件4条得3分。
3.原采购公告的:商务部分评分:3、作业人员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具有 ①具有政府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的证书得1分;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
(须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本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凭证。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具有 ①具有政府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保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得1分;③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得1分。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 (须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本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凭证。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4.原采购公告的:商务部分评分:5、综合实力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意接收证明进行评审【若采购人指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因设备检修或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处理时,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生活垃圾应急转运至本项目市辖区内具有处置能力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供应商每提供1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意接收证明的得1分,本项满分 3分。提供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必须是清晰有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投标人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得 3 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龙海区隆教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隆教乡红星村
联系方式:18649906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闽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区碧湖路19号漳州恒⼤御景半岛01地块⼆期12幢B1802室
联系方式:19359575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娜
电话:19359575279
福建闽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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