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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6年第10496号)大连市星海广场东侧1处场地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项目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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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0496号 )大连市星海广场东侧1处场地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项目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第10496号 )大连市星海广场东侧1处场地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 DL2026ZL000580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360
出租底价 145,000.00 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12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项目概述1、基本情况:本项目标的为大连星海湾商务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辖物业管理区域星海广场东侧1处场地,场地面积约81㎡,该标的范围包含场地,标的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
2、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保底经营费用:14.5万元(含税),首期经营费用为经营期限内全部保底经营费用。
4、为了解星海湾区域商户经营情况,经营管理单位须与资产所属单位共同和资产所属单位指定的银行或资产所属单位指定的其他第三/四方签订综合支付协议,统一使用资产所属单位监管下的收银平台及账户作为经营管理单位于标的经营的营业收入唯一收款渠道,各标的经营管理单位须承担收银平台系统维护费(2400元/年/户)及手续费(营业额3‰)。合同期内,若经营管理单位营业收入的15%超过保底经营费用,则须按向资产所属单位补齐超出保底经营费用部分。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大连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大连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5-26 评估基准日 2026-01-24
评估价格 221,640.00元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非法人)。
2、本项目标的不接受联合体经营。
以上经营管理单位资格条件的设定由资产所属单位负责解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其他披露事项】1、本项目标的仅限经营文创产品、文创雪糕零售、文化打卡变装(可取外景拍摄),3D手办及相册制作、简餐、甜品饮品、预包装食品零售。
2、因广场随时面临升级改造,意向经营管理单位须签订《承诺书》(附件1)。
3、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经营管理合同(样本)》《安全协议书》等(附件2)执行,请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方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项目附件。
4、标的实际面积等基本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大中连评报字(2026)第044号)。
【择优标准主要内容】
(一)全部保底经营费用报价得分(满分10分,按标准客观评价)
全部保底经营费用报价要求不低于14.5万元。
报价得分=(最终报价/评审基准价)×10
注:评审基准价为满足综合评议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的参评响应报价。
(二)经营优势得分(满分5分,按标准客观评价)
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已与中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可实现央地合作的,得5分,无此项不得分。
(三)运营管理方案得分(满分20分,按标准主观评价)
1.对运营管理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方案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得14-20分);
2.对运营管理认识比较全面,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总体组织比较符合实际、总体方案比较符合规范,总体计划比较合理,综合措施比较科学(得7-13分);
3.对运营管理认识不全面,论述不完整不清晰,或总体组织不够符合实际或总体方案不够符合规范,或总体计划不够合理,或综合措施不够科学(得1-6分);
注:无此项不得分。
(四)设计方案得分(满分15分,按标准主观评价)
1.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设计规划平面布局图、效果图等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成熟性、满足综合评议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并且对设计方案有非常深入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11-15分);
2.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设计规划平面布局图、效果图等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成熟性、满足综合评议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对设计方案有一定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6-10分);
3.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设计规划平面布局图、效果图等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成熟性、满足综合评议文件要求等方面较一般,对设计方案的了解比较片面、方案内容不太清晰(得1-5分);
注:无此项不得分。
(五)安全保障方案得分(满分10分,按标准主观评价)
1.安全保障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十分优越(得8-10分);
2.安全保障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较好(得4-7分);
3.安全保障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基本满足(得1-3分);
注:无此项不得分。
(六)环境卫生保障方案得分(满分10分,按标准主观评价)
1.环境卫生保障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十分优越(得8-10分);
2.环境卫生保障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较好(得4-7分);
3.环境卫生保障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基本满足(得1-3分);
注:无此项不得分。
(七)投诉处理方案得分(满分10分,按标准主观评价)
1.投诉处理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十分优越(得8-10分);
2.投诉处理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较好(得4-7分);
3.投诉处理方案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基本满足(得1-3分);
注:无此项不得分。
(八)应急预案得分(满分10分,按标准主观评价)
1.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成熟性等方面十分优秀,并且对应急管理、处置措施有非常深入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8-10分);
2.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成熟性等方面良好,对应急管理、处置措施有一定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4-7分);
3.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成熟性等方面较一般,对应急管理、处置措施的了解比较片面、方案内容不太清晰(得1-3分);
注:无此项不得分。
(九)消防预案得分(满分10分,按标准主观评价)
1.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预案在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十分优秀(得8-10分);
2.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预案在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良好(得4-7分);
3.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供的预案在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较一般(得1-3分);
注:无此项不得分。以上择优标准的设定由资产所属单位负责解释。
【综合评议文件领取相关安排】领取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大连产权交易所柜台领取时间:按大连产权交易所电话通知文件费用:免费联 系 人:原女士
联系电话:18599997372本项目公告已披露全部择优标准,请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前准备。如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也需按《综合评议文件》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参评文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交易过程分为挂牌阶段和综合评议阶段,主要流程如下:
(1)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公告期内完成尽职调查并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2)大连产权交易所审核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报名登记情况;
(3)意向经营管理单位经大连产权交易所资格确认,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
(4)大连产权交易所向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发放《综合评议文件》;
(5)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综合评议文件》制作《参评文件》并按照《综合评议文件》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参评文件》并参加综合评议;
(6)综合评议结束后,评议小组形成综合评议结果以及最终经营管理单位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资产所属单位确认;
(7)综合评议结果和最终经营管理单位候选人名单以及最终经营管理单位人选经确认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最终经营管理单位候选人名单以及最终经营管理单位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8)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向最终经营管理单位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交款通知书》由经营管理单位签章确认,通知经营管理单位交纳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通知交易双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办理交接;
(9)如公示期内有异议,大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资产所属单位最终意见确定最终经营管理单位或对本项目重新挂牌;
(10)大连产权交易所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约定出具《交易凭证》。
2、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3、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经营管理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本项目(标的)交易过程中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4、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提交经营管理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经营管理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经营管理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承诺所提交的经营管理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知悉并同意须完成办理登记手续、网站注册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资格确认后方可被确定为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
(5)知悉并同意在被确定为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综合评议文件》,根据《综合评议文件》制作《参评文件》,按照《综合评议文件》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参评文件》并参加综合评议。
(6)知悉并同意在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且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将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7)知悉并同意在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将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所属单位进行标的的交接,经营管理单位核查验收后,资产所属单位与经营管理单位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8)知悉并同意经营管理单位需持交易双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资产所属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未按公告要求与资产所属单位完成交接的;②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9)知悉并同意在交易双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营管理单位按公告及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10)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底经营管理费用划转至资产所属单位指定结算账户。
(11)已充分知晓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及本项目附件《经营管理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意向经营申请书》执行,由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一次性支付。
6、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经营管理单位承担。
7、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进行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办理意向经营管理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8、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拒付交易服务费、拒付履约保证金、放弃经营管理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公告。
项目咨询联系人原女士项目咨询电话18599997372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其他方式
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后,如只产生一个按照公告约定提交《参评文件》的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确定经营管理单位,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按照公告约定提交《参评文件》的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经营管理单位。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资产所属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经营管理单位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经营管理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综合评议)程序的;③在竞价(综合评议)过程中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⑤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全年经营管理费用、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公告和《经营管理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经营管理单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其他;全部保底经营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固定金额万元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大交所代收取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非资产所属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未按公告要求与资产所属单位完成交接的;②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经营管理单位需持交易双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原件)、《资产交接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大连星海湾商务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42423996596 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出租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注册地(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76-18号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 5,3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马西林
联系人名称 原女士 联系人手机 18599997372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普女士 报名电话 0411-65850523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附件2《经营管理合同(样本)》《安全协议书》等 《经营管理合同(样本)》《安全协议书》等

附件1《承诺书》 《承诺书》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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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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