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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庆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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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SG1206G260519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2026〕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2.2建设地点:庆安镇、致富乡、平安镇、丰收片区;
2.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9.7万亩,包括新建9.5万亩、改造提升10.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等;
2.5 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结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440892.22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检测员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 (2026年03月至2026年05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严格遵循黑龙江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规范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文件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禁止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3开标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远程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55-4323096
招 标 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庆安县余庆北路8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99975780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武威路)S7-6商服
联 系 人:邓棋峰
电    话:0451-51955545
电子邮件:hljyzgczx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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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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