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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LED显示屏采购竞价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广西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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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LED显示屏采购 
项目编号:620260526297049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古老师  0771—5311297 
报价起止时间:2026-06-01 19:53  -  2026-06-04 19:53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青秀山训练基地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LED显示屏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LED 显示屏; 参数要求: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LED显示屏采购需求表》;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251464.36 -
 
 买家留言:- 
附件: 附件 1: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LED显示屏采购需求表.xlsx
附件 2:LED显示屏系统在线询价报价表.xlsx
 
响应附件要求:
(一)必须上传盖章版响应文件。
(二)采购需求参数详见附件1。
(三) 盖章版响应文件必须包含: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LED显示屏系统在线询价报价表》;4.本项目中标注“▲”号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关键性要求的任何不满足将导致报价响应无效;5.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偏离表;6.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定期走访用户周期,保修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优惠服务等)。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兴宁区 三塘镇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19号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 
送货
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满足,否则竞标无效。
2、响应报价不能超出本项目采购清单上控单价和总价,否则其响应被否决。
3、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含货物、配件及服务采购、运输、保管、验收、安装、培训、技术支持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范围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总承包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价或优于市场价提供相关配件和服务。
5、验收条件及标准:
(1)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参数配置符合或优于合同要求;
(3)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招标采购的货物、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验收的参考依据。
6、供应商恶意低价参与竞价,中标后没有按采购人的采购清单要求提供货物的,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追究供应商的赔偿责任,并向监督部门举报,追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责任。
7、出现下述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4)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付款申请和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0%到成交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验收方法及方案 ▲1、竞标产品必须货物齐全,全新,不得有任何损坏;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资料等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标准。 ▲2、为保证产品为原厂装新品,使系统售后服务得到更好的保障,供货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核心产品 LED 显示屏与音响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音响设备提供带 CMA 或 CNAS 标识的符合此参数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竞标时上传复印件),以备项目验收时核对使用。
3、供货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供货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暂缓验收及付款。 ▲4、供货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室内LED显示屏幕需具备3C认证标识(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无3C认证标识,成交供应商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验收及付款,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上报解除本项目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5、验收时如需第三方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与验收的成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具体验收方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实行,验收时,针对核心产品,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的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对应投标文件、系统实操功能、设备物理接口等进行逐条核验,若发现系统实操功能、设备物理接口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全部退货,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上报解除本项目合同,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因虚假应标导致项目延误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索赔(赔偿上限为本项目的成交金额)的权利。
6、交付验收前,成交供应商须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7、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对照采购文件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作不给予验收通过处理及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8、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交付验收应按本项目约定的时间进行,如因采购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而导致不能按时交付,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
▲实施和安装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按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2、安装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保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投标产品的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安全。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在 2 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在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3、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内容主要为:主要设备的软硬件安装、维护。
4、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服务,上述相应服务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零部件的费用均含在总报价中,不另行列出。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的,成交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成交供应商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7、其余按成交供应商承诺进行。
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并安装调试及培训。
交货地点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19号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自合同签定完毕,成交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供货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合同签订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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