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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生态文旅区西片区涵闸建设及附属提升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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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旅区西片区涵闸建设及附属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生态文旅区西片区涵闸建设及附属提升项目已由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生态文旅区西片区涵闸建设及附属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新经发审[202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比例100%),招标人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生态文旅区辖区内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项目拟对柴米河、大治河、海天河、白云河、万瑞河、五支沟、六支沟、七支沟等河道清淤疏浚约115060m3,沿线桥梁连接拥堵段进行改造提升,沿线配套建设渡槽3座、盖板涵2座,拆除海天河沿线废弃阻水桥涵。新建大治河调度闸,海天河调度闸,贯通海天河,以及草坪恢复等。工程总投资1483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共分一个标段,为生态文旅区西片区涵闸建设及附属提升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2016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
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
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相应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⑤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22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8)项规定
11.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9)项规定
12.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0)项规定
13.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1)项规定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14002615.16元(含预留金400000 元),超过总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报价分60分;施工组织设计33分;商务部分7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价
60
l.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9%-100%得60分;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9%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 0.5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2.2.4
(2)
施工组织设计
33
注:针对本项目进行编制,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
工场布置和其他临时设施布置
2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他临时便道等其他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施工导截流及施工降排水
3
有完整的施工围堰施工方案(填筑、拆除)、维护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可行,需提供降排水区域内相应的地质条件,并有完整的、合理的降排水方案及措施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保障灌溉及度汛方案
2
保障灌溉及度汛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河道疏浚
2
河道疏浚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大治河柴米河调度闸工程
4
大治河柴米河调度闸工程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海天河柴米河调度闸工程
3
海天河柴米河调度闸工程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
渡槽及涵洞工程
2
渡槽及涵洞工程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9
防汛道路工程
1
防汛道路工程施工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1分。由评委酌情评审,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拆除工程
1
拆除工程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1
施工期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2
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含噪声及扬尘治理)的施工方案及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2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2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2
针对本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6
页码要求
1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含附图附表)总页数不超过300页得1分,超过300页得0分。
2.2.4
(3)
商务部分
7
1
企业业绩
2
投标人2016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4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2
项目经理业绩
1
拟任项目经理2016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4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3
项目管理机构
4
1.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人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
2.项目组成员具备水利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其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中有一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
(1)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2)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以人社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3)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4 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 年4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 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 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9.发布公告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高铁金陵大酒店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13813342022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项目负责人:何磊
联系电话:0517-8988186815365911155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83700150
123208004694877179
HASL-GZ-202605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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