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6〕2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A-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宗地名称
| 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A-10-1地块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产业准入类型
| 制鞋业/纸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
出让面积(㎡)
| 4711.54
| 容积率
| ≥1.5且≤3.0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1170
| 上限价格(万元)
| 175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34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数倍
|
起始亩均税收 (万元/亩)
| 50
| 竞亩均税收增加幅度 (万元/亩)
| 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
出让年限(年)
| 50
| 其他要求 (绿地率%)
| ≥15%且≤20%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
其他相关要求: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亩)
| 产业准入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当量值)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A-10-1地块
| 7.07
| 制鞋业
| ≥450
| ≥50
| ≥153.8
| ≥4
| ≥20962.96
| ≥2.8
|
纸制品制造
| ≥450
| ≥50
| ≥89.4
| ≥2
| ≥2265.63
| ≥2.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450
| ≥50
| ≥113.1
| ≥4
| ≥2593.04
| ≥3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450
| ≥50
| ≥117.6
| ≥4.8
| ≥5259.48
| ≥3.3
|
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在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时确定其中一种为本地块准入行业,后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准入行业及控制指标按成交确认时确定的准入行业执行。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
三、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地块只可以独立竞买,不支持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鹿城区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
(五)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地块起始地价为117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上限价格为1755万元。
(二)当地块挂牌价格未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当竞买人报价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上限价格基础上竞报达产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的程序,地块起始年亩均税收为50万元/亩,每次竞报增幅为1万元/亩(含)及其整数倍,按照竞报年亩均税收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当地块竞报年亩均税收达到60万元/亩(含)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摇号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市区工业用地出让公开摇号规则》。
五、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鹿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A-10-1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凭《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A-10-1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挂牌开始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3日9时0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1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3楼)
联系电话:
资规
联系人:0577-88631108 王女士
服务
联系人:0577-88925710 李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