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发布的啤酒厂1985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1202600298)采购公告,现将原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1.4.5响应保证金金额”)
原文:
1.4.5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300000.00(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现文:
1.4.5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300000.00(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1.4.5.1供应商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保函(纸质版)其中之一的方式支付响应保证金。
1.4.5.2保证金纸质保函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9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10开标室
二、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通用条款“2.5.6响应保证金(如有)”)
(一)“2.5.6.2”
原文:
2.5.6.2供应商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其中之一的方式支付响应保证金,不得采用前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支付响应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项目,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响应保证金须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牵头方名义缴纳。
现文:
2.5.6.2供应商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保函(纸质版)其中之一的方式支付响应保证金,不得采用前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支付响应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项目,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响应保证金须由联合体协议约定的牵头方名义缴纳。
(二)“2.5.6.2.4”
新增:
2.5.6.2.4响应保证金采用保函(纸质版)形式提交的,供应商须对保函(纸质版)进行密封,并在外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于开标当天按采购文件约定时间现场提交纸质原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保函(纸质版)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银行保函(纸质版)需开具给采购人,银行保函(纸质版)有效期不少于响应有效期。逾时支付采购代理不予接收。
(三)“2.5.6.6”
新增:
2.5.6.6保函(纸质版)退还: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代理进行取回,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联系采购代理进行取回,逾期将视为放弃。
三、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方名称:广州珠江啤酒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江云手分公司、广州琶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18号珠江啤酒办公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18350835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0-89160765
(三)异议与投诉受理部门:广州珠江啤酒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江云手分公司、广州琶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18号珠江啤酒办公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18350835
五、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采购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
联系电话:020-89160831,020-89160508
文件制作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咨询受理微信二维码:
特此公告。
采购方:广州珠江啤酒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江云手分公司
广州琶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6月1日
相关公告:
啤酒厂1985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2026-06-01
啤酒厂1985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