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标题:于洪区城中村304片区旺港大街等4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水稳、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等 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于洪区城中村304片区旺港大街等4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水稳、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等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于洪区城中村304片区旺港大街等4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等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拟对于洪区城中村304片区沈胡路支线、沈永线2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本项目包含两条沈阳市沈胡路支线(沈胡路至旺港大街)、沈永线(北兴线至龙头村)全线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道路主要走向为东西走向。沈胡路支线设计起点位于沈胡路交叉口,设计终点位于旺港大街交叉口,路线总体实施长度2384.87米,全线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沈永线为四级公路(II类)沥青路面改造工程,路线全长1046.62m,设计速度2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处理、级配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本次招标物资为:水稳、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合料,详见采购清单。交货地址为沈阳市于洪区沈胡路支线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及贸易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接受其他代理商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公司,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月1日15时至 2026 年 6月6日 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6 月 11日 15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10.1 付款条件: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在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银行保函形式的预付款担保函后进行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为双方每月25日进行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送货量确认,根据双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且招标人收到相应款项后到货验收后结算完成支付到结算额的70%,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在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支付至97%(不含质量保证金返还)。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发包人对招标人的付款比例。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022-89560858
举报邮箱:shenjigongsijijian@ccccltd.cn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材料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水泥含量5%
| 14925.172m³
| 以现场通知为准
| 沈阳于洪项目施工现场
|
|
2
| 沥青混凝土
| 中粒式AC-20
| 5065.22吨
| 以现场通知为准
| 沈阳于洪项目施工现场
|
|
3
| 道路石油沥青
| AH-90
| 49.915吨
| 以现场通知为准
| 沈阳于洪项目施工现场
|
|
4
| 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AC-13
| 3381.291吨
| 以现场通知为准
| 沈阳于洪项目施工现场
|
|
14.联系方式
联系信息:
采 购 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项目施工现场
邮政编码: 110141
联 系 人: 魏嘉伟
电 话: 18340808764
电子邮件: 269080944@qq.com
2026 年 6月1 日
附件列表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1
|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AC-20
|
| 13%
| 吨
|
2
| 道路煤沥青 T-9
|
| 13%
| 吨
|
3
|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AC-13
|
| 13%
| 吨
|
4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5%
|
| 13%
| 立方米
|
报名入口:
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32923539514245120&schemeCode=FA00000602002&schemeName=2026-沈阳项目-地材202606001¬iceId=2834455072130760704&opUnitName=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工程分公司&opUnitId=466812&purchaseType=0&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