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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6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GN2026-11
| 广宁县赤坑镇福排村委会地段地块一
| 供水用地
| 12952.62
| 容积率≤1.0
| 50
| 390
| 190
| 5
|
GN2026-12
| 广宁县赤坑镇福排村委会地段地块二
| 供水用地
| 137.49
| 容积率≤1.0
| 50
| 5
| 2
| 1
|
GN2026-13
| 广宁县赤坑镇福排村委会地段地块三
| 供水用地
| 564.53
| 容积率≤1.0
| 50
| 17
| 8
| 1
|
GN2026-14
| 广宁县北市镇北市社区地段地块一
| 供水用地
| 769.24
| 容积率≤1.0
| 50
| 23
| 10
| 2
|
GN2026-15
| 广宁县北市镇同文村委会地段地块一
| 供水用地
| 731.21
| 容积率≤1.0
| 50
| 22
| 10
| 2
|
GN2026-16
| 广宁县北市镇同文村委会地段地块二
| 供水用地
| 644.8
| 容积率≤1.0
| 50
| 20
| 9
| 2
|
(一)成交价款也即出让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益等费用。竞得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若竞得人不按照约定时间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自延迟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竞得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竞得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同时,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根据最新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负责催交,与出让人催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得人在广宁县范围内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宗地的,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由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可以通过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等途径提交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三、土地使用条件
(一)竞得人应当按照出让时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竞得人需要改变出让时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后,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按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已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1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时间
(一)GN2026-11:2026年6月22日9时00分。
(二)GN2026-12:2026年6月22日9时30分。
(三)GN2026-13:2026年6月22日10时00分。
(四)GN2026-14:2026年6月22日10时30分。
(五)GN2026-15:2026年6月22日11时00分。
(六)GN2026-16:2026年6月22日11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要求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该宗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详细附件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六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10127
(二)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植小姐,
联系电话:0758-8660830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2026年6月2日
公告信息公告内容相关附件公告信息
| 招拍挂类型 | 拍卖出让 |
|---|
| 项目名称 | 广宁县北市镇同文村委会地段地块一 |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 交易机构名称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
|---|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5】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模板.pdf
附件名称 2【3】宁自然资规〔2026〕31号关于《关于出具拟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和规划红线图的函》的复函1.pdf
附件名称 3【2】地块一宗地图(731.32).pdf
附件名称 4【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pdf
附件名称 5
(15)成交确认书(样本).docx
附件名称 6
(15)拍卖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