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其他系统京丰公司生产作业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6DQWB-G077-3
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对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其他系统京丰公司生产作业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业务外包服务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采购方式
|
2
| 零部件物流配送、搬运及库房整理
| 第1名
| 山西德润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 招标
|
第2名
| 山西聚贤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第3名
| 上海明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4日
各投标人(或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尖草坪区阳兴南街47号
邮 编:030003
联系人:王健
电 话:18635175386
电子邮件:775706368@qq.com
公司纪委电话(传真):0351-2631760
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