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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甸县2026年村级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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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2026年村级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林甸县2026年村级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已由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的林发改发(2026)30号《关于林甸县2026年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608.67748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帮扶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建设业主为林甸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在原有基础上硬化道路 8.153 公里,全路段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 20km/h。
2.2 招标范围: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 质量要求:公路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4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5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608.677487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 个标段。一标段项目在原有基础上硬化道路 8.153km,全路段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 20km/h。其中
(1)四合乡联合村2.264km,路面结构:20cm普通水泥混凝土、基层:18cm4.5%水泥稳定碎石。面层:20cm普通水泥混凝土、2cm普通水泥混凝土找平两种结构;四合乡东胜村0.227km,路面结构:面层:20cm普通水泥混凝土、基层:18cm4.5%水泥稳定碎石。
(2)东兴乡创业村3.971km,路面结构:20cm普通水泥混凝土、基层:10cm级配砂砾找平层;东兴乡丰产村1.691km,路面结构:20cm普通水泥混凝土、基层:10cm级配砂砾找平层。
2.7 项目计划工期184日历天:项目计划2026年0 6月3 0日开工建设,2026年12月30日交工通车(本工期安排仅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实际工期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最低要求:无
3.1.3业绩最低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026年2月至2026年5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26年2月至2026年5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信誉要求: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信用要求:(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公告的媒介 。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甸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836305020
招 标 人:林甸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赵庆卓
电 话:13836866766
招标代理: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油服大厦A座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杨春山
电  话:0459-6999331
联 系 人:王国宇
电     话:0459-6287734
电子邮箱:gxctxmb@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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