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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福建宁德福鼎市滨海大道外墩安置地充电桩及楼宇亮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6-06-01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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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6-05 17:3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24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6-24 09: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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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滨海大道外墩安置地充电桩及楼宇亮化工程 已由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 ,招标人为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667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18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741.3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7533.3平方米,非计容面积29208.06平方米(地上:非计容面积3130.82平方米,另计容面积:3316.9平方米,地下非计容面积:22760.34平方米)。新建住宅套数592套,安置户数共计592户,其中:套均面积80~100 m ”为200套,套均面积100~120 m 为192套,套均面积120~140 m 为200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绿化种植、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相关附属工程。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滨海大道外墩安置地下室充电桩设备、一层充电桩设备及1#2#3#楼楼宇轮廓夜景亮化工程。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定性评审法)。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2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告中显示的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本项目福鼎市滨海大道外墩安置地的代理机构;福鼎市滨海大道外墩安置地充电桩及楼宇亮化工程为其关联项目,系统自动获取了该工程的代理机构信息,特此补充说明
。2、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鼎市流美路333号公交大楼8层,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596689500,
传真:/
联系人:庄建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160131882,
传真:/
联系人:阮芳玲(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3-7818220、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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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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