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三批基建主网项目施工专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3055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三批基建主网项目施工专项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和建设单位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琼海市、临高县、文昌市、白沙县。
2.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2.1项目概况:根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基建工程建设需要,现对万宁220kV礼纪站主变扩建工程、儋州220kV大成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琼海110kV万泉输变电新建工程、琼海110kV联先输变电新建工程、临高110kV西港输变电新建工程、临高110kV南宝输变电新建工程、洋浦110kV产业园输变电新建工程、洋浦110kV小产滩输变电新建工程、文昌35kV铺前变电站升压工程、文昌垃圾焚烧电站110kV送电线路工程、白沙110kV白沙站#3主变扩建工程、洋浦干冲至德义110kV线路新建工程、海口110kV金牛岭输变电新建工程(不含建筑部分)等13个项目开展施工招标工作,以利于工程尽早实施建设。
2.2.2建设规模:详见标的物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不含新建变电站工厂化调试、不含通信系统及其配套工程,不含光缆的接续测量、不含桩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除甲供物资合同中特殊注明由厂家包安装的设备物资外,还需包含甲供物资非厂家包安装设备配套的各类网线、电气连接线、管线等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的所有安装工作,厂家只做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培训和提供相应专用特殊类安装辅材),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具体详见各标段附件《项目信息清单》。
2.4承包方式:详见标的物清单下附注。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分类:专项。
2.7标的物清单: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招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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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海供电局
| 琼海110kV万泉输变电新建工程等2个项目
| 9909.7011
| 9909.7011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5
| 初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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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儋州供电局
| 洋浦110kV产业园输变电新建工程
| 5946.581
| 5946.581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5
| 初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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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分公司
| 临高110kV西港输变电新建工程等2个项目
| 5892.3784
| 5892.3784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5
| 初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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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分公司
| 文昌35kV铺前变电站升压工程等2个项目
| 5529.9018
| 5529.9018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5
| 初设招标
|
5
| 儋州供电局
| 洋浦110kV小产滩输变电新建工程
| 3884.9144
| 3884.9144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不收取
| 初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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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口供电局
| 海口110千伏金牛岭输变电新建工程(不含建筑部分)
| 2385.8249
| 2385.8249
| 66.2733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不收取
| 施工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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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分公司、儋州供电局
| 白沙110kV白沙站#3主变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
| 1889.6272
| 1889.6272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不收取
| 初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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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分公司
| 万宁220kV礼纪站主变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
| 1168.1008
| 1168.1008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不收取
| 初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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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关键要素:
1.标段1、2、3、4、5、7、8(初设招标):
(1)采用金额报价(暂定总价),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设最高限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保留两位小数,如:8.00%)。
(2)施工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中标价(暂定总价)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正式合同价款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中标人、设计单位、合同控制价编制单位、合同控制价审核单位,共同核定项目的施工费用,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订正式合同价确认协议。单个工程正式合同价=核定的中标项目的施工自得费×(1-中标下浮率)+核定的青苗补偿费+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跨铁暂估价。
(4)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2.标段6(施工图招标):
(1)采用金额报价,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的方式。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青苗补偿费)/(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青苗补偿费)]×100%(保留两位小数)。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青苗补偿费等非竞争性费用需按施工招标限价汇总表公布的金额计列,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2)施工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中标价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建设单位根据最新的南方电网公司和海南电网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提供相应物资,目录外的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在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新的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时按新的文件执行。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4.标段1、3、4、7、8:各标段须同时配置2名项目经理,并且需在投标文件载明各工程派驻的项目经理。
5.新建智能变电站工厂化调试以招标人最新印发的《关于强化新建智能变电站二次系统调试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南电网中调〔2025〕19号)为准,在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新的通知按新的通知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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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没有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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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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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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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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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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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许可。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琼海110kV万泉输变电新建工程等2个项目,洋浦110kV产业园输变电新建工程,临高110kV西港输变电新建工程等2个项目,文昌35kV铺前变电站升压工程等2个项目,洋浦110kV小产滩输变电新建工程,海口110千伏金牛岭输变电新建工程(不含建筑部分),白沙110kV白沙站#3主变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
|
2
| 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不含二级(110千伏以下)]。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万宁220kV礼纪站主变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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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证及换领后许可证延续过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许可仍为有效许可,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9日22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6月04日18时3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9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09时3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到期自动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hncgfw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梁业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盖章位置】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