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暖泉沟矿山利用粉煤灰及炉渣进行矿山修复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 | 技术服务 | 1.000 | 项 | 挂账付款 | 吉林环保 |
|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暖泉沟矿山利用粉煤灰及炉渣进行矿山修复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业务 一、项目名称: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暖泉沟矿山利用粉煤灰及炉渣进行矿山修复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 二、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服务地址、质量要求、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类》(HJ/T 349 2007)对甲方暖泉沟矿山利用粉煤灰及炉渣进行矿山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开展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采购数量:1项 (三)服务地址: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质量要求: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类》(HJ/T 349 2007)对甲方暖泉沟矿山利用粉煤灰及炉渣进行矿山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开展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负责完成阶段性环保验收所需的所有要件及办理要件所需的前置技术资料。包括负责环保验收监测;编制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查报告;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验收意见;负责完成公示等。中标方须于2026年 9月28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含验收公示)。 (五)验收标准(考核条款):验收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完成验收公示。 (六)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包含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七)服务期限:合同生效日至2027年6月1日 (八)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联系人: 万云程 联系电话: 18943519289 (九)付款方式:挂账后付款。付款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抹账抵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