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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商管公司长乐大厦甲级写字楼物业管理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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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大厦甲级写字楼物业管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22425368260529035001
 
1.招标条件本项目长乐大厦甲级写字楼物业管理,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长乐大厦甲级写字楼物业管理

项目
数据
备注
项目定位
高层5A级甲级写字楼
 
总用地面积
4,150㎡
 
总产权面积
28657.2㎡
 
总建筑面积
41,240.05㎡
 
地上层数
25层
 
地下层数
3层
 
车位数量
245个
 
建筑高度
98.90m / 102.50m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长乐大厦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块:
1、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2、公共秩序与交通管理,3、环境保洁与绿化,4、
(1)需配合业主方做好空置房源的巡查与招租配合工作。
(2)业态类别:商务办公,物业管理需兼顾不同业态的使用时间与服务标准差异。
最高投标限价:物业服务费:4.1元/平/月(含税),按产权面积核算总报价。
服务期:   三年
服务地点:长乐大厦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2 日至2026年6月8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 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8三峡国际人才城8楼
联系人: 邓女士
电话:   18671711202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卓潇、李秋云
电话:027-84668356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17-6596635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
2. 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即2021年6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注:投标人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将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企业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两年及以上的物业工作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书、在职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格式自拟)等扫描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秋云(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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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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