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生态绿道项目路基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53000156548(试)
发布时间:2026-06-01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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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长沙段施工三标段项目路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长沙段施工三标段项目路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53000156548(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长沙段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路基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建设规模:挖方18023.9m3,填方25699.5m3,挖除旧路3024.6m3,绿化26959m2,混凝土工程6790m3.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休闲自驾线(K9+060-K12+147),骑行慢跑线(QK12+630-QK24+075.639)段路基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及涵洞基础、绿化等工程。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自主到项目所在地实地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证明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iccec.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仅供查阅,电汇支付(账户名称: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9699-01 ),回执需注明: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长沙段施工三标段项目路基工程购买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6 年 6 月 6 日 1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 1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长沙段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投标人自主到项目进行踏勘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证明 。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长沙段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联系人: 刘国藤
电 话:13217326688
2026年 6 月 1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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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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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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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在完成分包产值达到分包合同金额的30%之前能够保证项目资金周转及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不申请工程款支付;能够严格执行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条款,不要求招标人支付预付款。 2.我方若不遵守此承诺,贵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
|
注: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其中有 1 个业绩应为与中交建筑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合作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应附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文本或补充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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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近三年指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自2023年6月至2026年6月,业绩合同或补充协议需用扫描,业绩合同或补充协议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描述不清者附清单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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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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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人员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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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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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1人
| 安全员证书
|
测量员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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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操作手
| 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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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
| 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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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出厂年限
| 其中自有数量
| 每台自有设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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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机
| /
| 台
| 4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1
| 5
|
|
压路机
| 18t
| 台
| 3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1
| 5
|
|
运输车
| 18m3
| 台
| 8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
|
|
装载机
| /
| 台
| 2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
|
|
砂浆搅拌机
| /
| 台
| 2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
|
|
切割机
| /
| 台
| 4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
|
|
小型夯机
| /
| 台
| 6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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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
| 25t
| 台
| 1
| 生产日期不早于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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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具满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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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现场踏勘证明)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自主到项目所在地实地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证明 。